证券代码:603209证券简称:兴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6/3/27,由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6年3月27日~2027年3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累计已回购股数417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6060489.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46元/股~14.5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兴通1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17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25000000 股的比例为
0.1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5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048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17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325000000股的比例为0.1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5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股,已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60489.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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