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上海证券交易所: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同意注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兴通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
(三)发行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四)发行数量根据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已报送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不超4500.00万股(含本数)。陈其龙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为5010.00万元。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4500.00万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4500.00万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 日),即 2025 年 5月19日,发行底价为11.5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
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
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28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3.21%。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六)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其龙在内的7个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认购对象全称
(股)(元)(月)
1陈其龙350840350099994.841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26050144599994.006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
39103641129999993.486
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7913168113000039.046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5664565894899996.24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6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560224079999987.206
投资基金
7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0084029999995.206
合计45000000642600000.00-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陈其龙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所取得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
4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832001.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2767998.06元。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
期、公司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和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2、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3、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等议案。
54、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5、2023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等议案。
6、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4月16日。
7、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拟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16日。
8、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进行调整。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1、2023年12月21日,上交所出具《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2024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同意公司向特
6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5年5月16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具体如下: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1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陈蓓文
3王平
4 UBS AG
5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陆金学
7张奇智
8李树明
9山东盈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杨明焕
11古颂谦
12深圳市宝堃国海甄选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13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前,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公司前20名股东(截至2025年5月9日,剔除公司、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0家)、2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1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33家其他投资者,共计304名特定对象。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对象的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不包括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所确定的申购时间内,即2025年5月21日上午9:00-12:00,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48个认购对象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及相关申购材料,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为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
1尹岩龙14.152000是是
2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3.755000是是
泉州交通发展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313.755000是是(有限合伙)
4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4.003000是是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
514.7413000是是
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614.489490是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02000
7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3.123000
8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
13.703000
8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是是
12.676000
13.212000
9郑朝晖12.633000是是
11.913700
13.407900
10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适用是
12.989900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
1112.976000是是
统产品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4.012000是是
-铧昊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深圳前海岳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代岳瀚领新1号私募证券投资12.892000是是基金)
1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622000不适用是苏州苏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1513.262000是是限合伙)
14.303000
16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4.054000
14.004200
17陈文清13.706850是是
13.5010800
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18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14.488000是是
投资基金
13.142000
19张奇智是是
11.592010
西南证券安诚财险1号单一资产
2012.682000是是
管理计划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082700
21—-杭州行远富兴股权投资合伙13.583100是是企业(有限合伙)13.283500
深圳市吉富启瑞投资合伙企业13.332000是是
22(有限合伙)-吉富新动能1期私
12.752000是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23董卫国13.032000是是
9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
12.632200
12.332600
13.995000
济南申宏港通新动能产业投资基
2413.836000是是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01700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11.602000是是
紫华私募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11.592000是是
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7福建银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4.113500是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13.322000
28是是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745000
2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3.4710200是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12.612010
30是是
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2.032210
12.572000
31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1.693000
14.182780
上海般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13.503430是是
-般胜优选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21433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11.662000是是
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333000
34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3.143500不适用是
12.415000
35陆金学11.862000是是
13.742000
3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13.2822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3713.334000是是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304100是是
3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885120是是
13.302000
39余建平是是
12.503000
10申购价格申购金额是否缴纳是否为
序号投资者名称(元/股)(万元)保证金有效申购
12.103500
12.393280
40陈蓓文12.193290是是
11.603300
4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3.052680是是
14.4414460
4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022240不适用是
13.7128300
43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4.2820000是是
12.462000
44张宇12.173000是是
11.735000
14.009060
4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3.8016740不适用是
13.2928090
12.032100是
由于报价
46低于本次王平是
11.582300发行底价,该档报价无效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4712.312000是是限合伙)深圳市宝堃国海甄选贰号私募股
4812.552000是是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5月21日上午12:00前,上述报价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
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上述48家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按时、完整地提供了全部申购文件,除王平由于第二档报价低于本次发行底价,该档报价无效外,其他报价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上述进行有效申购的发行对象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认购资格。
(三)发行配售情况
11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4.28元/股。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其龙在内的7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4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42600000.00元。
具体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如下:
获配股数获配金额限售期序号认购对象全称
(股)(元)(月)
1陈其龙350840350099994.8418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126050144599994.006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
39103641129999993.486
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7913168113000039.046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5664565894899996.24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6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560224079999987.206
投资基金
7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10084029999995.206
合计45000000642600000.00-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四)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中,陈其龙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除陈其龙外,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12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 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
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 C5积极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级,仅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 C3及以上的投资者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
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认购对象全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陈其龙 B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
3 C5普通投资者 是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C5普通投资者 是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5 A类专业投资者 是企业(有限合伙)
6 杭州钱唐汇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经核查,上述7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
13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
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陈其龙、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拾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
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钱唐汇鑫私募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钱唐鑫成大海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基金,已经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
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七)关于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核查:
陈其龙已出具《关于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本人本次参与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
14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通过询价获配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作出承诺:“本机构/本人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或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联席主承销商向本机构/本人作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获配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等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5年5月27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19号)。经审验,截至 2025年 5月 26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4.28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45000000股,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代公司实际收到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5年5月27日,主承销商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5年5月28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18号)。经审验,截至 2025年 5月 28日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 14.28元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4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2600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32001.94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2767998.06元。
综上所述,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约定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
15大会、董事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于2023年12月21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2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本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发行人于2024年6月25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
及其他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26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
16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陈其龙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发行对象。除陈其龙外,发行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
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
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卢芳菲
保荐代表人:
马锐曾文煜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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