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09证券简称:兴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19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98.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5264.30万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1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325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17100股,即为3245829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491658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4916580.0055946000.0041389129.0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69988877.77350416337.39252195885.62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852642960.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62251709.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90867033.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162251709.05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否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55.78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998.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85264.30万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6491658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4.04%,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2(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全球散装液体化学品、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液货危险品水上运输,属于资本密集、重资产、强周期的航运细分赛道。国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要求优化海运船队结构、提升绿色智能水平、鼓励骨干企业做强做优并参与
全球竞争,推动行业进入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期。
当前,全球炼化产能向东转移、国内沿海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投产/扩产,叠加“一带一路”带动化工品进出口增长,内贸化学品运输需求相对稳健、外贸液货危险品运输需求逐步释放,需要匹配高质量船舶运力;同时,国际航运环保新规与国内安全监管趋严,倒逼企业淘汰老旧船舶、新增高端船舶,船舶造价、运营成本及安全与数字化投入持续增加,行业进入高投入、高门槛、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是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水上运输的龙头企业,致力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化工供应链综合服务商”,经营模式以期租+程租为主,核心依赖自有运力规模、船队结构、安全管理与全球服务网络支撑增长。为匹配内贸运输需求、抢占外贸液货危险品市场,公司制定明确发展战略,依据市场需求有序新增高端绿色船舶。高端化学品船单船造价高、建造周期长、资金占用大,需留存充足利润保障船舶建造、交付与运营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同时,公司正加速布局国际航线,推进绿色智能船舶应用与数字航运系统建设,优化运力结构、淘汰老旧船舶,加之航运行业周期波动明显,需留存利润作为安全运营储备金,应对突发风险及日常运营周转,保障公司经营稳健,实现短期经营成果与长期发展目标的平衡。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842.28万元,同比增长7.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98.89万元,同比下降22.9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354.69万元,同比下降22.11%。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健,资产负债率持续保持在健康区间运行,具有较
3好的偿债能力。
为有效推动公司“1+2+1”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顺利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须确保自身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适时新建/购买船舶,以更好服务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夯实公司国内沿海散装液体化学品航运龙头地位,积极拓展国际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实现公司快速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符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04%,符合《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回报规划》”)和《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当年经审计净利润和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
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2、根据《回报规划》,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
立董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日常运营等事项,保证公司健康稳定的可持续性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利润分配的连续性、稳定性及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
4求等因素,积极实施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建立健全多渠道的投资者交流机制,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上证 E互动、业绩说明会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来表达对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合理回报股东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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