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10)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会议时间: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1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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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3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5
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议案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
议案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
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13
议案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15
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6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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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当天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或股东会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加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召开期间准备发言的,请在会议开始前到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可。
五、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
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议案表决结束后,安排股东代表发言、提议及咨询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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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股东会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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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大道100号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正才先生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
四、宣读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五、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
六、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及提问
八、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统计现场表决结果与网络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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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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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制订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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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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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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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
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
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国机通用(600444)、双枪科技(001211)、华恒
生物(68863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艾可蓝(300816)、迎驾贡酒(603198)、
国机通用(600444)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卫峰,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迎驾贡酒(603198)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复核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玛精密(002976.SZ)、江河集团
(601886.SH)、和顺石油(603353.SH)、杭州解百(600814.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熊延森、签字注册会计师屠灿和陈卫峰、项目质量复核人汪玉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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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
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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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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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3: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和有关要求,公司编写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年报全文及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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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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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9195415.46元。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约0.1175元(含税)。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000000.0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92%。
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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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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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报告如下:
一、2026年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公司股东会批准的8万元/年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以外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薪酬标准根据其具体职务及公司相关规则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根据公司相关规则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4、其他规定
(1)上述发放的薪酬和津贴为税前金额;
(2)鉴于年度报告于次年进行审议,故年度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此次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在后续薪酬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前可参照本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
方案制定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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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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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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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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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7: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应正才、应灵敏、郑永茂、胡伟杰、吴建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7.01选举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选举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选举郑永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选举胡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选举吴建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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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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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应正才应正才,男,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有 EMBA 学位。
1997年4月至2022年9月历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9月至今任泰
发机电执行董事;2005年8月至2012年9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应正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正才先生的儿子及一致行
动人应灵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正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灵
敏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正才先生为公司现任副董事长应灵敏先生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正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应灵敏应灵敏,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0年3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鸿有限监事、董事;2017年8月至2025年12月任
公司副董事长、营销副总监;2026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应灵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78600股,通过台州元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640股;应灵敏先生的父亲及一致行动人应正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7843900股;应灵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正
才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535014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8.01%,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灵敏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应正才先生的儿子。除上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应灵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
17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郑永茂郑永茂,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2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温州哥伦电器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9年7月任泰发机电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7年8月历任泰
鸿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营销总监。
郑永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046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976744股,合计持有11881344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9%。郑永茂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永茂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胡伟杰胡伟杰,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7年4月历任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证券
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12月至2021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胡伟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2093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6%。胡伟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伟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18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吴建夏吴建夏,男,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永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任国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3月至2017年8月任泰鸿有限财
务总监;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吴建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通过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093股,合计持有97209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9%。吴建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建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伟坤、程学林、方小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张伟坤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中,方小桃先生的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其他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详见公司2026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8.01选举张伟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选举程学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选举方小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逐一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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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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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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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伟坤张伟坤,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6年1月至2004年7月任黄岩房屋开发公司财务科长;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液体智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5月至今历任台州
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会计教研室主任、培训科长、办公室主任;
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程学林程学林,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8年10月历任中国磁记录设备公司党政办秘书、北京办事处经理;
1998年11月至2006年10月任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11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赞程律师
事务所律师;2015年9月至今任北京德和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2022年6月任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程学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学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方小桃
22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方小桃,男,1971年8月出生,籍贯安徽枞阳,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汉族,中共党员。1997年7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浙江城市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秘书科科长、投资证券部负责人、企业管理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任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9月至2012年7月任浙江泰洋锂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7月至2011年11月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任浙江贝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2月至
2017年3月历任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年4月至2020年1月任浙江星星便洁宝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2025年6月,任上海外服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小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小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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