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0证券简称:泰鸿万立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借款对象:河北新泰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泰鸿”)
●借款方式及金额: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提供不超过17500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河北望都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件扩产建设项目”。
本次借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6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1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8.6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318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307.6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78.31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1[2025]230Z0027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
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河北望都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
121073.1921073.1917500.00
件扩产建设项目浙江台州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
222095.2822095.2822095.28
件扩产建设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31400.0031400.0023283.03
合计74568.4774568.4762878.31注: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弥补资金缺口。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情况根据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河北望都汽车冲压焊接分总成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提供不超过17500万元的借款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河北新泰鸿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的具体事宜。
四、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新泰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1MA087D9U0D
2法定代表人:应正才
营业期限:2017-02-21至2035-08-17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北望都经济开发区蒙牛路1号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货物的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河北新泰鸿100%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88881472.23278998641.91
负债总额228208476.27215001929.07
净资产60672995.9663996712.84
营业收入193244423.9668490499.79
净利润4894812.003323716.88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河北新泰鸿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将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3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提供不超过17500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提供借款17500
万元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7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北新泰鸿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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