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1证券简称:晋拓股份公告编号:2026-016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晋拓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方案和发行完成时间最终以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的实际情况为准,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
1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154.24万股(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相关承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公司于2026年12月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该完成时间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6、在测算本次发行后期末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对总股本的影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可转债转股等其他股份变动事宜;
7、不考虑2025年度和2026年度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以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因素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8、根据公司公告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2.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89.89万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预测净利润在2025年度基础上
按照减少10%、不变、增长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公司的业绩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盈利情况及所有者权益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公司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度
2025年度
项目/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22026年度
2025年度
项目/2026年12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27180.8027180.8035335.04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8154.24
假设情形一: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相较2025年减少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882.686194.416194.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5689.895120.905120.90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3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90.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3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190.18
假设情形二: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882.686882.686882.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5689.895689.895689.89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1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5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10.20
假设情形三: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相较2025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882.687570.947570.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5689.896258.886258.88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28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23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28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0.230.22注:上述测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分别计算所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
3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
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优化业务结构,提高行业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未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述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次发行预案的“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
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轻量化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托在轻量化材料、压铸、模具设计及精密机加工领域的核心技术与先进制造工艺,构建了以汽车零部件为基础、以机器人零部件为重点发展方向,同时覆盖卫星通信零部件、智能家居零部件的多元化产品结构。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技术积累与产能布局,着力提升机器人零部件业务规模与市场地位,打造公司第二增长曲线与长期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随着募投项目陆续建成投产,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生产能力和提升生产配套服务能力,在增强公司运营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有效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规模化效应,强化竞争优势,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保障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在人员方面,人才队伍建设始终是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向战略目标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司也在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引进和培养了一
4批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人才队伍,能够充分满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
在技术方面,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在智能汽车零部件领域加大投入,深入研究创新,研发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产品,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优势地位。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丰硕的研发成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在市场方面,公司已与行业内的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新客户的开发,以实现业务的纵向延伸与横向拓展。此外,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营销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优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需求保障。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同时,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制定了以下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一)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根据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积极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深入实施既定的发展战略,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大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5(四)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一步明晰和稳定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在公司实现产品升级、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函出具日后,如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法律法规
6及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
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
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和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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