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晋拓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20 00:00 查看全文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九月

地址:中国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12层

电话:021-58773177传真:021-58773268网址:www.hiwayslaw.com

上海丨北京丨长沙丨郑州丨昆明丨成都丨济南丨沈阳丨哈尔滨丨南京丨武汉丨银川丨深圳丨西安丨重庆丨常州丨乌鲁木齐丨宁波丨泰州丨青岛丨贵阳丨杭州丨温州丨苏州丨合肥丨珠海丨南昌丨无锡丨大连丨天津丨丨西雅图丨伦敦丨巴黎丨悉尼丨马德里|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经公司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他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2.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3.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8月28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20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14:00在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工厂一楼会议室 (上海市松江区新滨工业园胡角路368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东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385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003%。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8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9%。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2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688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81%;其中,现场出席8人,通过

网络投票196名。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20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454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532%。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反债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04386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121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弃权3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1%;反对12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52%;弃权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7%。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0438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11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弃权3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84%;反对11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94%;弃权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2%。

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4388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7%;反对11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3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05%;反对11960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5%;弃权3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0%。

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439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7%;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权3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93%;反对1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4%;弃权3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3%。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439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5%;反对11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2%;弃权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5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3%;弃权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0439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5%;反对11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弃权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1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5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39%;反对11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8%;弃权3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83%。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署;会议决议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签署。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于2025年9月19日签署。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名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年本页无正时股为股股本师事务所关于晋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凌凌

孙傲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