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
评估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发布《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现对2026年半年
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挖降本增效潜能,筑牢经营发展基本盘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
降1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0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4.57%。2026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行情,公司坚持产销联动、动态调整策略,抢抓市场窗口期、优化产品结构,最大限度对冲市场风险,筑牢经营基本盘。尤其在核心产品烧碱上,通过工艺优化实现装置高负荷运行,上半年烧碱实现产量18.82万吨;深化“氯产品链效益实时测算模型”应用,动态优化生产结构,增加边际效益更高的产品销量。同时,通过深挖核心装置潜力、开展 PVC 助剂国产化替代、技改赋能节能降碳、刚性压降采购成本等
一系列降本增效举措,持续巩固成本领先优势。
二、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打造新质生产力引擎
2026年上半年,公司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赋能
产业发展,坚持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动力。公司召开首届科技创新大会,组建成立新材料研究院,加快构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截至2026年6月底,公司发生研发费用2412.23万元,营收占比2.07%;拥有有效专利118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国际专利
1项、实用新型专利82项)。2026年,公司实施“内操智能化、外操无人化”试点项目,依托视频监控 AI和双重预防数智化管控平台,实现风险隐患24小时实时预警与智能识别;打造适配高危场景的智
能机器人巡检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持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 ESG 管理实践
公司始终坚持规范运作,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使公司管理层和股东长期利益保持一致,2026年上半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对公司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的相关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和水平,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积极为公司创造价值,并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止付追索、递延支付等支付机制,做到“关键少数”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同时,公司优化 ESG 报告编制工作机制,提升 ESG 报告披露质量,2026 年上半年,公司凭借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维度的优秀表现,再次获评 Wind ESG A 级评级。
四、持续稳定回馈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持续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2026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前期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积极安排
202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工作。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10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46.12%。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建立与资本市场的有效沟通机制,传递公司投资价值。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通过组织业绩说明会、发布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定期回复“上证 E 互动”、接听投资者热线及回复邮件等方
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进一步完善与投资者的全方位沟通渠道,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2026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2份,临时公告57份,召开业绩说明会1次,通过搭建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与投资者直接交流的平台,高效传递了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重要事项进展情况等信息,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严守合规底线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履职责任,建立健全“关键少数”与公司及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约束机制。公司保持与“关键少数”人员的紧密沟通,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举办的专项培训,规范“关键少数”行为,持续收集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监管关注热点新闻,发送给“关键少数”人员学习,做好“关键少数”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提示工作和每季度股份变动自查工作。同时,公司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紧密绑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利益和责任,督促勤勉尽职,严守合规底线。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