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3证券简称:镇洋发展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3681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海合伙”)、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江合伙”)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洋发展”或“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两者系一致行动人。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前,汇海合伙、海江合伙合计持有镇洋发展股份37185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5%,其中:汇海合伙持有镇洋发展股份18595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海江合伙持有镇洋发展股份185900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以上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并已于2024年11月11日上市流通。(以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计算)*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披露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公司股东汇海合伙、海江合伙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3256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其中:汇海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1012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48%;海江合伙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22244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51%。
近日,公司收到汇海合伙、海江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汇海合伙通过集
1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0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海江合伙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08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以截至2025年4月
18日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计算)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18595253股
持股比例4.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8595253股
股东名称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5%以下股东持股数量18590079股
持股比例4.2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8590079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形成原因
第一组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185952534.28%汇海合伙、海企业(有限合伙)江合伙受同一
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185900794.28%认股计划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委员会管理。
2合计371853328.55%—
注:减持前的持股比例以截至2024年12月26日,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计算。合计数和分项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宁波汇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数量10297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4月20日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1029700股量
减持价格区间9.11~9.53元/股
减持总金额9588636.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1071531股
减持比例0.24%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48%当前持股数量17565553股
当前持股比例4.04%
股东名称宁波海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数量10857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月21日~2025年4月20日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1085700股量
减持价格区间9.11~9.53元/股
减持总金额10110021.00元
减持完成情况未完成:1138762股
减持比例0.25%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1%
3当前持股数量17504379股
当前持股比例4.03%
注1:上述表格持股比例以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计算,上表中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数据。
注2:本次减持计划,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减持通过海江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77069股占其本人所持镇洋发展股份数量的12.3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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