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
2025年(经审计)业
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2024年上市公司(含涉及主要行业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A、B股)审计情况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57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
于2025年10月27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
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审计整体时间安排、审计关注重点、关注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重点沟通、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审计工作安排,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抓紧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与审计委员会保持沟通。
(三)2026年4月3日,公司组织召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5年度审计重大关键事项、审计初步意见等。
(四)2026年4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预决算、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