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6-048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 4名非独立董事及 3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施琼先生(董事长)、莫锐强先生、王云女士、高岷女士。
独立董事:朱波先生、龚康康女士、姜旭菁女士。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审计委员会:姜旭菁(主任委员)、朱波、龚康康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施琼(主任委员)、莫锐强、龚康康
提名委员会:龚康康(主任委员)、施琼、姜旭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朱波(主任委员)、施琼、姜旭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姜旭菁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岷女士为总裁、王云女士为高级副总裁、龚叶婷女士为财务副总裁、王晓思女士
与束驰女士为副总裁、崔林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聘任的财务副总裁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董事会秘书崔林芳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武连合先生、盛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两位独立董事在任期间始终以高度的专业素养履职尽责、勤勉担当,为公司的治理规范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两位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470177
传真:021-68470019
邮政编码:200127
电子邮箱:investor.list@aiyingshi.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99 弄保利浦开金融中心 T1 幢 5 楼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0 月 27 日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高岷女士: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7 月担任上海悦婴直销业务经理;2005 年 8 月起历任汇购信息、爱婴室有限人事部经理、市场部经理、资财部
总监、副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2年 1 月至 2026 年 9 月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004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云女士:197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担任上海市曲阳医院临床医师;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先后担任上海悦婴、汇购信息采购部经理;2006 年 8 月至
2012 年 3 月先后担任汇购信息、爱婴室有限及爱婴室商品部总监;2012 年 3 月
起担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王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99800 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龚叶婷女士:1982 年 9 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复旦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香港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职于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职于李宁体育
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职于永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地区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副总裁。
截至本通知发出日,龚叶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晓思女士:198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2013 年 12 月起加入爱婴室集团,先后担任区域营运总监、华东大区总经理;自
2024 年 4 月起担任爱婴室集团全国营运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束驰女士: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2015 年 6 月起加入爱婴室集团,先后担任商品部采购经理、采购总监;2023 年
7 月起担任爱婴室集团全国商品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束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崔林芳女士: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2017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助理;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21 年 4 月进入公司任副总裁助理,2021 年 8 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林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管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因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