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审议《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