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比
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比依股份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1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36669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6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8247.49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0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839.49万元,由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7.1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02.3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4月21日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于2026年4月21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72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减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浙江1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投资调整前拟投入调整后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总额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
180672.1448247.4947702.34
项目(二期)
合计80672.1448247.4947702.34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青何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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