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梦天家居
股票代码:6032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7室-49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座171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释义....................................................3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六节备查文件..............................................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7
2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梦天家居、上市公司、公司指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汇芯
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嘉兴梦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转让方指
(有限合伙)梦天控股指浙江梦天控股有限公司
梦家投资指嘉兴梦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报告书指《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11月17日,梦天控股、梦家投资、余静渊、范小
《股份转让协议》指珍与嘉兴汇芯、曹勇签订的《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嘉兴汇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上市公司1528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636%。(注:本本次权益变动
指次权益变动比例均按截至2025年11月17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计算)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汇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17室-49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曹勇)出资额1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EX5Y7H6M
成立日期2025-10-11
经营期限2025-10-11至2045-10-10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平台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3288号联想后海中心A座1713
联系电话0755-83223603
嘉兴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合伙份额,认缴出资
1000万元;
主要合伙人
嘉兴恩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99%合伙份额,认缴出资
99000万元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兴汇芯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曾用性国长期居住在上市公司任姓名职务国家或地区的名别籍地职情况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广东省深曹勇无男否无委派代表国圳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不存在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6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11月17日,嘉兴汇芯、曹勇与梦天控股、梦家投资、余静渊、范小
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梦天控股、梦家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1345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41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36%)转让给嘉兴汇芯。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梦天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余静渊、范小珍夫妇。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284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8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嘉兴汇芯00%152845006.8636%
注:本次权益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11月17日,嘉兴汇芯、曹勇与梦天控股、梦家投资、余静渊、范小
珍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一:梦天控股;甲方二:梦家投资乙方(受让方):嘉兴汇芯
7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丙方一:余静渊;丙方二:范小珍
丁方:曹勇
(甲方一和甲方二合称为甲方或转让方,丙方一和丙方二合称丙方或实控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合称为“各方”,或单称为“一方”,具体视文义要求而定。)
(二)本次协议转让及标的股份2.1甲方一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1134500股股份(于签署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00%)、甲方二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4150000股股份(于签署日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636%,合称“标的股份”)及前述标的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包括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转让给乙方;
2.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三)股份转让程序及价款支付安排
3.1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约为17.4592元/股,本次标
的股份转让中,乙方应当向甲方一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94399462.40元整(大写壹亿玖仟肆佰叁拾玖万玖仟肆佰陆拾贰元肆角零分),乙方应当向甲方二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72455680.00元整(大写柒仟贰佰肆拾伍万伍仟陆佰捌拾元整)。
3.2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向甲
方一支付人民币20000000.00元整(大写贰仟万元整),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该等履约保证金应支付至以甲方一名义开设的银行共管账户(共管账户须在甲乙方认可的银行完成设立以下简称“共管账户”)。
3.3转受让各方应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递交本次交易合规性确认(即取得交易所为本次交易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的必要申请资料。后续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补充必要手续并向交易所提交补充资料(如涉及)、缴付相应的手续费等费用。
8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4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本次股份转让合规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
甲方一和甲方二支付至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50%(含保证金),即乙方向甲方一支付人民币77199731.20元整(大写柒仟柒佰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叁拾壹元贰角零分),乙方向甲方二支付人民币36227840.00元整(大写叁仟陆佰贰拾贰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以上合称“首期付款”)。
3.5在甲方收到第3.4条规定首期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保证上市公司
向中登公司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申请文件,甲方、乙方共同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3.6标的股份完成过户、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97199731.20元整(大写玖仟柒佰壹拾玖万玖仟柒佰叁拾壹元贰角零分,乙方向甲方二支付股份转让价款总额的50%,即人民币36227840.00元整(大写叁仟陆佰贰拾贰万柒仟捌佰肆拾元整)(以上合称“二期款项”)。
3.7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一、甲方二要求配合将共管账户的资金支付至甲方一、甲方二指定账户或配合解除对共管账户的监管。
3.8乙方按照第3.6条约定支付完毕二期款项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全部股
份转让价款的支付。乙方按期支付二期款项当日,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四)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4.1本协议自法人甲方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丙方及丁
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2本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本协议执行。
4.3一方如发生任何可能对本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或对标的股份有重大
影响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各方根据具体情况,可协商相应修改本协议。
4.4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在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形下转
9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让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
4.5在不影响一方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救济的情况下,本协议在发生
下列任一情形时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终止;
(2)各方根据本协议中违约责任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3)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五)违约责任
5.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
履行义务、责任不符本协议约定的;或者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
被证明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即构成违约。
5.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且超过15日仍
无法恢复履约、更正或消除影响的,其他方(“守约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本协议,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乙方、丁方违约的,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期间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届时标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且乙方已经支付部分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还其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利息(不包含履约保证金);甲方、丙方违约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违约金,同时履约保证金在共管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若届时标的股份尚未完成过户且乙方已经支付部分股份转让价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全额退还其已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
5.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违约的,其他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违约方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予以纠正;违约方在前述期限内未能纠正的,则守约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
(1)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中止履行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纠正违约行为后恢复履行。守约方中止履行义务的,不构成守约方的违约;
10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该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
(4)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该终止或解除书面通知送达之日终止或解除;
(5)本协议和适用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和/或救济。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
五、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其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经自查,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3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14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嘉兴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5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嘉兴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6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司民街道长江路88号股票简称梦天家居股票代码603216信息披露义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务人注册地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业(有限合伙)
址/住所金小镇1号楼217室-49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不变,但持股比例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量变化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否为上市公司第一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0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变动比例:0%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数量:15284500股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6.8636%变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协议转让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以下无正文)
17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嘉兴汇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嘉兴芯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7日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