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26-005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678096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6.6549
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修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冯国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序号
权的比例(%)选举李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1.0113636676899.6972是
会独立董事选举朱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
1.0213637684999.7046是
会独立董事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选举李希先生为
1.01第五届董事会独1094114496.3524
立董事选举朱磊女士为
1.02第五届董事会独1095122596.4411
立董事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明明、张晓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