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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股份: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四月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序号目录页码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2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4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6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

212案》《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31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

417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6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1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33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4

1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维护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记

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应当在出席会议

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主

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上

2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出席会议登记日或出席会议签到时向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4:3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3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傅明康先生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委托董事会秘书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二、律师审查出席股东参会资格

三、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四、会议审议如下非累积投票议案事项: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3、《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解答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选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全体股东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统计表决结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董事签署股东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一: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的相关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低碳、环保、和谐”型高新技术重工企业,成为全球高端装备行业基础材质研究和高端装备部件主力供应商。公司产品主要分布在新能源、通用机械等领域,公司一方面致力于做大做强风电铸件和塑料机械铸件两个主要大系列产品,一方面通过球墨铸铁厚大断面技术在核电装备运用和合金钢领域研究贯通,积极推进多领域布局,在重工装备领域形成独有的比较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55639414.0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345370.5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22462077.7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752445.67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一)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6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2、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4、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6、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7、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合计审议议案26项。会议的主要情况如

下:

1、2025年6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

2、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8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决策原则,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公司日常临时公告。

2025年度,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2份,其他上网披露文件

81份。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

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依靠科技进步积极防治工业污染,推行清洁生产。在生产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工业废水处理率、废气净化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均大幅提高,环境保护取得显著的成效。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目标管理持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度,使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并杜绝了职业病的发生。

以“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明确管理责任、夯实管理基础,建立长效机制,带动设备管理、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等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环保、健康的工作环境”9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为宗旨,全面组织开展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活动。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以“安全、环保、劳动强度降低”为目标,以“质量、产量、成本”为抓手,继续推动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减少内部管理环节,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在行业低谷中积极推动公司实施扩产和产业链延伸战略,通过收购兼并和技改等形式将产业做大做强,巩固企业行业龙头地位。

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经营业绩,保持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回报投资者,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二)2026年工作重点

2026年,公司将围绕整体发展目标,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核心竞争优势,并完成如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1、内部管理持续提升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构建运转高效的管理模式,深化落实分工责任机制,以此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2、不断提升技术研发水平,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持续培养和引进研究型人才,关注行业前沿技术(包括先进装备),结合潜在市场需求开展系列化研究,重视对取得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研究人员的保密工作,形成完备的知识产权体系。

3、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发掘新渠道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针,广泛了解客户和潜在客户的发展战略,不断开拓新渠道、新客户。尤其为核废料储存罐研发成功后快速对接市场做好准备。对老客户(尤其是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客户)加强互动,从客户新品设计开始,各重要节点植入本公司要素。积极开发国际市场,紧跟风电行业机型大型化趋势,调整产品结构,重点向大型化产品和国际客户进行拓展,深化“两海战略”,争取公司风电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

4、加强企业文化和队伍建设,提升员工动力、激发员工活力

公司将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利用好上市公司的平台,做好人才储备和管10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理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工作,继续在公司内部推行绩效管理,完善考核和激励机制,使全体员工各司其职、勇于担当。

5、持续推进公司股权激励制度

为使员工充分享受公司发展的红利,及充分调动员工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公平、透明的方式考核各个员工,通过考核结果给予积分,最终用积分换股权的方式来激励员工。让员工通过公司平台来进行“创业”,进而获取财富,最终形成公司发展、员工致富的良性循环。

6、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管理

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作为公众公司,董事会将切实做好新规则体系下的信息披露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时效性,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进一步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

7、组织培训工作

在做好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培训的组织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高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行职务的能力、水平。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形势,

勤勉尽责,规范运营,全面完成2026年度目标,并以持久的发展和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并致力于成为投资者信赖的上市公司。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11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二: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

分配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公司2025年度共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334537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08896302.54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8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303412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11332700股,

以101900855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87223249.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9.9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2、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12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简化中期分红审议程序”等指导精神,为进一步提高股东回报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简化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程序,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

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中期利润分配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和金额上限的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及分配金额等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2026年中期业绩及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授权有效期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1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三: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现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从

公司获得的姓名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傅明康董事长、总经理2007-12-132026-07-3182.98

常务副总经理2025-11-212026-07-31

傅凌晓14.58

董事2025-12-172026-07-31

傅凌儿董事2013-12-122026-07-318.21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5-11-212026-07-31

卢建波32.76

董事2025-12-172026-07-31

副总经理2007-12-132026-07-31

虞洪康董事2018-10-292025-09-3071.13

职工董事2025-09-302026-07-31

周建军董事2023-07-312026-07-3162.99

温平独立董事2023-07-312026-07-317.20

郑曙光独立董事2020-05-182026-07-317.20

屠雯珺独立董事2023-07-312026-07-317.20

杜志财务负责人2025-04-252026-07-3137.16

李凌羽技术负责人2023-07-312026-07-3153.14

张建中(离任)董事、副总经理2014-12-252025-11-2130.65

财务负责人2010-12-142025-04-25王烨(离任)董事2011-06-212025-11-2147.28

董事会秘书2016-01-302025-11-21

朱恒盛(离任)销售负责人2023-07-312025-12-3145.17

合计///507.65

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和个人岗位职责,公1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司2025年度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507.65万元。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和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的原则如下:

1、坚持市场化导向。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吨位产量相适应,不同

序列、不同岗位的薪酬标准对标市场,保持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坚持差异化原则。公司依据员工所属序列、所处工作岗位合理确定薪酬标准。不同序列之间、不同岗位之间,薪酬标准保持合理差距并向关键岗位、关键核心人才适当倾斜。

3、坚持绩效导向。薪酬兑现与公司整体绩效、部门绩效同向变动,与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充分挂钩,体现收入能增能减。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按以下规定来发放: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取年薪制,

薪酬由固定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绩效指标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类指标、个人指标及岗位能力指标等组成,根据绩效考核得分核算出月度和年度绩效薪酬。

2、独立董事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7.20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与公

司存在劳动关系的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将持续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前提下参与,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要求;

4、上述薪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5、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5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16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四: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公司在2025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对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申请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晓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关联采购及劳务

17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序关联方服务内容授权金额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差号异较大的原因(未税)(未税)业务发展

机器配件79.0049.79宁波欣达螺杆压缩需要机有限公司业务发展

设备92.0066.49需要

宁波宏大电梯有限机器配件2.000.85业务发展

公司需要设备19.769.81宁波长风风能科技业务发展

3机械加工2700.001836.88

有限公司需要宁波市鄞州区旭兴业务发展

4运输服务1692.00830.76

联运有限公司需要宁波市鄞州顺星物

5装卸服务600.00428.05/

流有限公司

合计:5184.763222.63/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实际预计金额与

序实际发生金关联方服务内容授权金额发生金额号额差异较大(未税)(未税)的原因宁波市鄞州凌嘉金

1废铁等100.0087.86/

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铸件加工报废业务发展

210.001.89

有限公司赔偿需要

小额电费、小宁波市鄞州区旭兴额修理费和采业务发展

312.002.75

联运有限公司需要购部分废品和运输过程中损

18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坏的铸件费用

合计:122.0092.50/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2025年2025年实际预计金额与

序实际发生金关联方服务内容授权金额发生金额号额差异较大(未税)(未税)的原因宁波日月集团有限

1房租156.90149.43/

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限

2房租95.0094.09/

公司

合计:251.90243.52/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关联采购及劳务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披本次预计金

2026年露日与关联人2025年实际额与上年实

序关联方服务内容预计金额累计已发生的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号交易金额差异较大的(未税)(未税)(未税)原因业务发展

宁波欣达机器配件122.308.5449.79螺杆压缩需要

1

机有限公业务发展

司设备77.00/66.49需要业务发展

机器配件3.00/0.85宁波宏大需要

2电梯有限

业务发展公司

设备6.00/9.81需要

19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宁波长风业务发展

3风能科技机械加工2665.0081.271836.88

需要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业务发展

4运输服务1620.00176.43830.76

联运有限需要公司宁波市鄞州顺星物

5装卸服务600.0094.75428.05/

流有限公司

合计:5093.30360.993222.63/

注: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以2026年3月31日数据填列,下同。

2、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披本次预计金

2026年露日与关联人2025年实际额与上年实

序关联方服务内容授权金额累计已发生的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号交易金额差异较大的(未税)(未税)(未税)原因宁波市鄞州凌嘉金

1废铁等100.0018.0087.86/

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铸件加工报业务发展

2风能科技10.00/1.89

废赔偿需要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小额电费、州区旭兴小额修理业务发展

312.00/2.75

联运有限费和采购需要公司部分废品

20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和运输过程中损坏的铸件费用

合计:122.0018.0092.50/

3、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披本次预计金

2026年露日与关联人2025年实际额与上年实

序关联方服务内容授权金额累计已发生的发生金额际发生金额号交易金额差异较大的(未税)(未税)(未税)原因宁波日月集

1房租154.00/149.43/

团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

2房租95.00/94.09/

械有限公司

合计:249.00243.52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西村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1480413.31元,净资产85818595.61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449468.03元;净利21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润2938736.35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担任董事的企业之控股子公司。

2、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鄞县大道东吴段1035号

注册资本:23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宏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

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

料搬运装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1584579.01元,净资产564472813.71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50911832.21元;净利润43978662.20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妹妹和哥哥担任董事的企业之控股子公司。

3、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注册资本:2201.58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

电器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9729916.47元,净资产50553448.40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990752.92元;净利润-3203550.09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22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认定为关联方。

4、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497434.81元,净资产13742409.66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527652.37元;净利润899113.21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5、宁波市鄞州顺星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琼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道路货运经营;国内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839650.22元,净资产2163941.10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721931.62元;净利润

681188.05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6、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中路576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0438.78元,净资产246763.78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2563.58元;净利润30285.40

2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7、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画龙村

注册资本:5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五金件、机械配件的制造、加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26374629.94元,净资产1112349390.55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238580.25元;净利润31114964.25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共同控股的企业。

8、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黄避岙乡龙屿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机械设备及配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

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09592.32元,净资产2646939.69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40917.44元;净利润383379.52元。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陈建敏之弟弟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本公司与宁波欣达螺杆压缩机有限公司、宁波宏大电梯有限公司、宁波长

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顺星物流有限

公司等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由于距离近,运输方便,信誉好,质量和供应量得到保证,有利于生产经营平稳运行。

2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本公司向宁波市鄞州凌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等的销售由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距离近,运输方便等优势,充分降低了费用和成本。

3、本公司向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象山日顺机械有限公司租赁房屋系为满

足日常办公需要,属于正常的办公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须进行的,对本期和未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正常范围内。关联交易价格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和行业标准规定,交易合理。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避免重复投资,降低营销费用和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25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五: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市场同地区相关上市公司的审计费用水平,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8万元(含税)。

鉴于立信的专业性、独立性及2025年为公司进行审计的工作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26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被诉(被诉讼(仲诉讼(仲(仲诉讼(仲裁)结果仲裁)人裁)事件裁)金额

裁)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

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金亚科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尚余500

投资者技、周旭2014年报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万元

辉、立信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

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保千里、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5年重

东北证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

组、2015

投资者券、银信1096万元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年报、

评估、立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2016年报

信等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7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注册会计师执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本所执开始为本公司提项目姓名业时间公司审计时间业时间供审计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俞伟英2007年2006年2007年2022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卞加俊2016年2014年2016年2027年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美玲2023年2021年2023年2027年质量控制复核人凌燕2009年2007年2009年2022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时间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2025年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合伙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4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卞加俊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铁流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3-2024年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3年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4年年报审计。

(3)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28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姓名:赵美玲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

2025年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

注:以上信息系签字会计师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4年年报审计。

(4)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凌燕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上海通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注:以上信息系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主要从业情况。

表格中时间为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即时间记录为2025年,实际对应2023年年报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29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和资产变动情况予以确定。

单位:万元增减项目2025年2026年(%)年报审计收费金额100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38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合计138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30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六: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二)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三)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控制

31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业务

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投资计划的实施,有

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项目的建设及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32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七: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计划在以上额度内向各家银行争取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在各

个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可以调剂使用额度,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授信条款以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额度为准。

2、授信额度内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董事长根据实际

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3、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

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

4、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3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议案八: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全文详见附件。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审议!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3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同时发挥薪酬激励和约束作用,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经营者利益与企业长期利益相结合,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及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对象为: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四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依据包括但不

限于: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以

及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

得的收入(另行约定除外)。

第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福利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经股东会批

35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准,公司可以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为其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

第三章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七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八条薪酬方案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

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四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及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价值以及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十条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以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

36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除独立董事外,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

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确定;

(二)绩效薪酬:绩效奖金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与公司经营绩效相挂钩,根据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及专项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状况确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十二条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四条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对按照上述标准得出的结果进行一定调整,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第五章薪酬考核程序、发放和支付追索

第十五条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根据已签订的业绩承诺,结合相关人员的述职,综合财务、行政、人事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年度数据,组织并完成绩效考核评定,确定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金额。

第十六条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及月度绩效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年报披露后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第十七条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年度津贴标准每月发放。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离任管理制度,在离任过程中,如发

现其在任职期间的经营业绩不实,将对相关人员的年薪和激励奖金进行调整,要求相关人员限期退回超出应得部分的收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进行全额37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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