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8证券简称:日月股份公告编号:2026-03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天智巷7号,日月星座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4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790789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6.6411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傅凌晓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独立董事温平先生、郑曙光先生、屠雯珺女士出席现场会议。
2、董事会秘书卢建波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76886049 99.6770 1342500 0.1976 850404 0.1254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 (%)A 股 677621807 99.7854 1370344 0.2017 86802 0.0129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76562545 99.6294 2042272 0.3007 474136 0.0699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5529553 97.4953 1609000 2.3938 74436 0.1109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76352289 99.5984 1756400 0.2586 970264 0.1430
6、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55587881 96.5407 23396508 3.4453 94564 0.0140
7、议案名称: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77478617 99.7643 1454100 0.2141 146236 0.0216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676964903 99.6886 1690072 0.2488 423978 0.062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
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
26501867097.808013703442.0614868020.1306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
36395940896.214520422723.07224741360.7133
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46479238097.467516090002.4204744360.1121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会
5计师事务所6374915295.898217564002.64219702641.4597
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由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通过。
2、议案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傅明康、陈建敏、傅凌儿、宁波市鄞州
同赢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明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惠、洪赵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