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余姚
二○二五年五月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7
议案四: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8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9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4
议案八: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7
议案九: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2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3
议案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24
附件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5
附件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
附件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62
附件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6宁波富会会议资料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特别提醒:鼓励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公司负责本次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工作
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本次会议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参加表决和发言。特殊情况下,应经大会会务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权数。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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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在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
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在公司未发布公告之前,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负保密义务。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
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
十、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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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签到时间:2025年5月23日13:30-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跃旦先生
五、会议安排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以及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本次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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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听取《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对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表决,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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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各项决议,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沈宏建先生、郑激文女士和于卫星先生以及离任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王伟定先生、叶龙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详见附件2),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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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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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据此公司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详见附件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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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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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80144.7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1013844.34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614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252718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74564.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61.66%。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金额31342670.44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3117234.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78.95%。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1774564.00167661846.00160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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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181280144.75261190468.35346995782.03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651013844.34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439836410.0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否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263155465.04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43983641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167.14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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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2024年上市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公司(含 A、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B 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况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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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健
2017年度、2019年度
需在5%的范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华仪电气、围内与华仪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东海证券、2024年3月6日电气承担连假,在后续证券虚假天健带责任,天健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判决)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
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基本信息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册会计师姓名陆俊洁徐忠文李青松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2017年1998年5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2012年1998年5月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2017年2014年11月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2023年2018年2022年1月服务
2024年签署中润光2024年签署华西证券,
学、恒锋工具和中巨国金证券等公司2023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芯等公司2023年度近三年未签署其他上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情况审计报告;2023年签市公司审计报告签署华西证券,国金证署恒锋工具、中润光券等公司2022年度审
学、杭齿前进等公司计报告;2022年签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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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审计报告;西证券、国金证券、华
2022年签署恒锋工图山鼎等公司2021年
具、中润光学、申昊度审计报告科技等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分别为人民
币80万元、20万元。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最终实际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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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相关事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
用的主要结算币种相同的币种,即美元等。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交易期限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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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一)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三)履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
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流程管理、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
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二)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三)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外汇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避免市场波动造成的损失。
(四)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或其
他金融机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最大程度降低法律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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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制度,明确了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以最大限度避免可能产生的汇兑损失。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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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4年薪酬(万元)
1王跃旦董事长127.28
2俞世国董事(离任)80.00
3郎一丁董事、总经理199.96
4涂自群董事、副总经理81.73
5骆俊彬董事、副总经理49.95
6陶蓉董事(离任)-
7程惠芳独立董事(离任)10.00
8王伟定独立董事(离任)10.00
9叶龙虎独立董事(离任)10.00
10王懿明董事65.89
11康祖耀董事-
12沈宏建独立董事-
13于卫星独立董事-
14郑激文独立董事-
注:1.报告期内,董事长王跃旦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77.5万元,在子公司香港立达电器有限公司领取薪酬49.78万元,已合并计算。
2.报告期内,董事、总经理郎一丁先生在公司领取薪酬43.17万元,在子公
司香港立达电器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72.90万元,在子公司 SINGAPORE LEADER
17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LECTRIC APPLIANCE PTE.LTD.领取薪酬 70.28 万元,在孙公司 Japan LeaderCo.Ltd 领取薪酬 13.61万元,已合并计算。
3.王懿明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开始担任公司董事,其在全资孙公司 America
Leader Electric Appliance Inc(以下简称“美国立达”)2024年 2月至 12月领取
薪酬65.89万元。
4.董事陶蓉已于2024年1月16日离任公司董事。
5.独立董事程惠芳、王伟定、叶龙虎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离任。
6.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康祖耀、独立董事沈宏建、独立董事于卫星、独立董事郑激文的任职期自2024年12月27日开始。
二、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提出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关于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
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薪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为固定标准工资及福利,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执行,按月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情况确定。
2、关于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在公司未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3、关于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含税)。
18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公司内部董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以上议案,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19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拟制定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年度薪酬总额(含税)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2024年薪酬(万元)
1黄建龙(离任)监事会主席50.00
2孙雅芳(离任)监事32.50
3沈学君(在任)监事41.00
4李秋元(在任)监事会主席—
5李明明(在任)监事—
注:黄建龙、孙雅芳因任期届满,已于2024年12月27日离任。
李秋元、李明明任期自2024年12月27日开始。
二、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提出公司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均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其任职岗位领取薪酬。公司监事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缴个人所得税。
20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其他规定
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2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2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持续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的回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2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
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
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2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有效地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认真研究部署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和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年重点工作计划,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200.91万元,同比增长0.34%。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8.01万元,同比下降3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6592.99万元,同比下降34.17%,基本每股收益0.32元。财务结构保持合理稳健。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本期比上年项目2024年2023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2702009051.342692975223.420.34
利润总额193053304.19305222484.81-36.75
净利润175849490.43266034667.51-3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280144.75261190468.35-30.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65929874.83252071993.59-34.1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737303.05368875420.79-3.29本期末比上年
2024年末2023年末
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93510487.471598540306.35-0.31
总资产2905324835.862692600103.327.90
25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公司董事均能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日期议案1.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第二届董事会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024/01/16第十二次会议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审议《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2024/02/261.审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对中科华夏富佳(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32024/03/25
第十四次会议限合伙)增资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
42024/04/26报告的议案》
第十五次会议
6.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26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3.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7.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8.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52024/08/23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
第十六次会议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62024/10/25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七次会议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72024/12/115.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第十八次会议额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审议《关于选举王跃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任命召集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3、审议《关于聘任郎一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82024/12/27
第一次会议4、审议《关于聘任涂自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骆俊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陈昂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陈燎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二)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7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5.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024/05/176.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大会7.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8.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9.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1.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4年第一次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2024/02/024.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临时股东大会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2024年第二次额度的议案》
22027/12/27
临时股东大会4.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董事会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三)各专门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8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个专门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四个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1.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12024/01/12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员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1.审议《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
22024/04/09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2024/04/16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5.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42024/08/132.审议《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52024/10/242.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的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62024/12/07审议《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29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1与考核委员会第三2024/04/16
2.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制定2024
次会议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战略委员会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
12024/04/161.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提名委员会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第二届董事会提名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
12024/01/12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格审查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1.审议《关于审查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议案》
22024/04/16
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2.审议《关于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32024/12/07任职资格的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3.审议《关于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的议案》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结合各自的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客观、审慎的判断,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独立董事职能作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
30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按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履行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等法定义务,并配合好投资者的现场调研以及电话问询。及时、认真回复投资者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和广大投资者的监督。同时,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幕信息登记、保密和管理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促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严格遵守;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3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程惠芳女士,195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院长助理,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和院长,浙江工业大学浙商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现任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数字经济与全球经贸规则研究院院长,浙江工业大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负责人,杭州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优亿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余杭农商银行独立董事;
2020年3月至2024年12月2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3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独是否连董亲自以通讯方委托续两次应参加股实际参加应参加董缺席姓出席式出席出席未亲自东大会股东大会事会(次)(次)名(次)(次)(次)参加会(次)(次)议程惠77300否33芳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在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兼召集人,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在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实现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
3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审
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公司年度业绩和市场表现,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中小股东普
3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任职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35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应瑛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所聘任的财务总监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经核查,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月16日,陶蓉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懿明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际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36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离任。报告期内,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程惠芳(已离任)
2025年5月23日
37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伟定先生,196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奥克斯集团华东区总监、通讯公司营销总经理、小家电公司总经理;现任宁
波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佳音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惠康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2024年12月2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
38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独是否连董亲自以通讯方委托续两次应参加股实际参加应参加董缺席姓出席式出席出席未亲自东大会股东大会事会(次)(次)名(次)(次)(次)参加会(次)(次)议王伟77300否33定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在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兼召集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
对于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在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实现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9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审
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公司年度业绩和市场表现,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积极关注上证 e 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40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任职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应瑛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所聘任的财务总监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经核查,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月16日,陶蓉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懿明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际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离任。报告期内,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4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伟定(已离任)
2025年5月23日
4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出谋划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龙虎先生,195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
2020年3月至2024年12月2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
4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独是否连董亲自以通讯方委托续两次应参加股实际参加应参加董缺席姓出席式出席出席未亲自东大会股东大会事会(次)(次)名(次)(次)(次)参加会(次)(次)议叶龙77200否33虎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在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兼召集人,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委员,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对于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亲自出席,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在会议上提出意见建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实现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委员的职责。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对各项审核通过的议案均投赞成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45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审
阅材料、与各方沟通等方面工作。本人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事项,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五)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沟通协商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对会计师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要求公司进行解释说明,并督促会计师遵守职业准则,勤勉尽责,确保年度审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公司年度业绩和市场表现,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中小股东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积极关注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关注事项;亦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46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任职期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2024年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应瑛女士因到龄退休,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所聘任的财务总监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47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经核查,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1月16日,陶蓉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懿明女士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实际发放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了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已于2024年12月27日任期届满离任。报告期内,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48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龙虎(已离任)
2025年5月23日
49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沈宏建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浙江河姆渡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浙江河姆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2023年1月至今,任浙江舜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律师;
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50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是否连续实际参独董应参加亲自以通讯委托应参加股缺席两次未亲加股东姓名董事会出席方式出出席东大会
(次)自参加会大会
(次)(次)席(次)(次)(次)议(次)沈宏建11000否00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
5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核,认为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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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而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沈宏建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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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于卫星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
曾任宁波市包装技术协会副秘书长,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11月至今,任宁波海曙科星企业文化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宁波市塑料行业协会执行会长;2014年2月至今,任宁波海曙嘉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7月至今,
任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宁波甬塑会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宁波市新能源产业商会秘书长;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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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是否连续实际参独董应参加亲自以通讯委托应参加股缺席两次未亲加股东姓名董事会出席方式出出席东大会
(次)自参加会大会
(次)(次)席(次)(次)(次)议(次)于卫星11000否00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5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核,认为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6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而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卫星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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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激文女士,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曾任余姚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并认真审阅了上述各项会议的会议资料,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58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姓名是否连续实际参应参加亲自以通讯委托应参加股缺席两次未亲加股东董事会出席方式出出席东大会
(次)自参加会大会
(次)(次)席(次)(次)(次)议(次)郑激文11000否00
注:亲自出席包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的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情况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了解与核查,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期间,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59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彭海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核,认为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经审查,公司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规范。
本人认为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和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秉承审慎、
60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勤勉、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切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而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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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郑激文
2025年5月23日
61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能,积极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工作。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黄建
龙、孙雅芳离任。新一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为李秋元先生、李明明先生、沈学君先生,其中李明明为职工监事。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为李秋元先生。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历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时间议案1.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024/1/16第十一次会议4.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62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第二届监事会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2024/4/26
第十二次会议5.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32024/8/23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第十三次会议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
42024/10/25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四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2.审议《关于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52024/12/113.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
第十五次会议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审议《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1.审议《关于选举李秋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62024/12/27
第一次会议主席的议案》
三、监事会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依法合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积极列席了数次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监事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起到了必要的审核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
63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监督检查职能。
(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披露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管和规范使用。
截至报告期末,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
6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制定了适应本公司实际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披露公司的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有效。
(七)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3日
65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2024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项目2024年2023同比增减年
(%)
营业总收入2702009051.342692975223.420.34
营业利润193554318.57305996735.09-36.75
利润总额193053304.19305222484.81-36.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280144.75261190468.35-30.5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15350269.929118474.7668.34益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165929874.83252071993.59-34.17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737303.05368875420.79-3.29
资产总额2905324835.862692600103.327.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593510487.471598540306.35-0.31
期末总股数561400000.00561400000.00
负债总额1288965430.481064555544.7421.08
(1)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毛利率降低毛利额减少所致。
(2)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毛利率降低毛利额减少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品毛利率降低导致利润减少所致。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理财产品收益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
66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毛利率降低导致利润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变动幅度(%)
货币资金644957547.56791827614.01-18.55
交易性金融资产2760761.384975818.44-44.52
应收票据3305525.00不适用
应收账款668357727.69769665502.85-13.16
应收款项融资946311.7622096419.43-95.72
预付款项24768724.408922813.05177.59
其他应收款12635924.4914061206.04-10.14
存货442006669.00291100775.2151.84
合同资产2488506.4989578.542678.02
其他流动资产9254987.4855007533.93-83.18
流动资产合计1811482685.251957747261.50-7.47
长期股权投资44591798.0837183056.5019.9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800000.00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418750.0056429490.00258.71
投资性房地产5039972.895315377.32-5.18
固定资产591562356.44470429331.4425.75
在建工程55290415.2928053653.0297.09
使用权资产2606862.433105163.63-16.05
无形资产95337770.7852724323.0580.82
商誉14677401.7514677401.75-
长期待摊费用799192.272412385.25-66.87
递延所得税资产15618076.5216109635.00-3.05
其他非流动资产55099554.1648413024.8613.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093842150.61734852841.8248.85
资产总计2905324835.862692600103.327.90
短期借款83581815.0886839051.61-3.75
应付票据176357630.79169087863.314.30
应付账款797118291.71715570969.0711.40
预收款项942430.20820147.4214.91
合同负债49932403.796850426.42628.89
应付职工薪酬31790756.2327911551.4313.90
应交税费8771954.5618038766.78-51.37
其他应付款24373960.911081333.042154.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8346427.615455661.881336.06
其他流动负债3629230.42237882.591425.64
流动负债合计1254844901.301031893653.5521.61
租赁负债2579078.722984824.00-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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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收益6827527.088248872.58-17.23
递延所得税负债24713923.3821428194.6115.33
非流动负债合计34120529.1832661891.194.47
负债合计1288965430.481064555544.7421.08
增减幅度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2760761.38元,较2023年末减少44.52%,主要系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3305525.00元,主要系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946311.76元,较2023年末减少95.72%,主要系期末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本期票据业务模式以背书支付货款为主。
(4)预付款项24768724.40元,较2023年末增加177.59%,主要系预付储能材料增加所致。
(5)存货442006669.00元,较2023年末增加51.84%,主要系海外子公司产能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2488506.49元,较2023年末增加2678.02%,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9254987.48元,较2023年末减少83.18%,主要系期末待结算的材料减少所致。
(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0800000.00元,主要系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418750.00元,较2023年末增加258.71%,主要系本期债务工具投资增加所致。
(10)在建工程55290415.29元,较2023年末增加97.09%,主要系海外厂房与附属工程增加所致。
(11)无形资产95337770.78元,较2023年末增加80.82%,主要系海外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799192.27元,较2023年末减少66.87%,主要系期末待摊装修费减少所致。
(13)合同负债49932403.79元,较2023年末增加628.89%,主要系子公司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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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交税费8771954.56元,较2023年末减少51.37%,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5)其他应付款24373960.91元,较2023年末增加2154.07%,主要系出资认缴款增加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8346427.61元,较2023年末增加
1336.0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7)其他流动负债3629230.42元,较2023年末增加1425.64%,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增加所致。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幅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561400000.005614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7000000.00不适用
资本公积254013701.63253984379.630.01
减:库存股31348311.83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24620425.934949553.73397.43
盈余公积134386187.82116656913.4715.20
未分配利润657438483.92661549459.52-0.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593510487.471598540306.35-0.31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22848917.9129504252.23-22.56
所有者权益合计1616359405.381628044558.58-0.72
增减幅度变动较大的股东权益项目分析:
(1)其他权益工具-7000000.00元,主要系子公司业绩补偿所致。
(2)库存股31348311.83元,主要系股份回购增加所致。
(3)其他综合收益24620425.93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四、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2702009051.342692975223.420.34
营业成本2271591040.392148725495.58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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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14184828.7516807249.90-15.60
销售费用16636847.3214802233.2212.39
管理费用103514039.6198391966.835.21
研发费用105552243.22102404575.273.07
财务费用-35243272.24-27318930.50不适用
其他收益8113428.827394851.919.72
投资收益-2874105.91-4157941.51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153203.261838002.31289.18
信用减值损失-20557549.29-28086482.68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23904760.63-10057683.04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149221.97-96645.02不适用
营业利润193554318.57305996735.09-36.75
营业外收入407596.08348690.1516.89
营业外支出908610.461122940.43-19.09
利润总额193053304.19305222484.81-36.75
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分析:
(1)财务费用-35243272.24元,主要系当期汇率影响导致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2874105.91元,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包含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7153203.26元,主要系子公司宁波甬能业绩对赌
700万元所致。
(4)信用减值损失-20557549.29元,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减少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23904760.63元,主要系期末存货余额增加及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所致。
(6)资产处置收益-149221.97元,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五、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同比增减(%)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56737303.05368875420.79-3.29量净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1193870.312608410329.03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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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84456567.262239534908.2419.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354036508.70-84675257.50不适用量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0491320.55326587343.95236.9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54527829.25411262601.45253.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135075697.07-200220737.76不适用量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24988104.55213306097.875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0063801.62413526835.6311.25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99897281.3293004026.59-207.41加额
增减变动幅度较大的现金流项目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737303.05元,较2023年减少
3.29%,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4036508.70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及基金再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075697.07元,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897281.32元,主要系投资活动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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