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19证券简称:富佳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前次审议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议案时,以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9月财务数据为基础开展合规条件自查。鉴于本次公司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并同步将本次发行合规性审核的财务数据期间更新为

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因审核期间发生变动,故重新对公司发行条件进行全面自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并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调整。

1、本次发行数量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超过700.00万张(含70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不超过500.00万张(含50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5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

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34595.8432795.84

工商业及户用储能系统产业化项

226598.4623913.36

3智能粮仓机器人产业化项目14022.5013290.81

合计75216.7970000.00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出于谨慎性考虑,富佳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已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予以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拟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

5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越南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3800.9837772.34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227.6612227.66

合计56028.6450000.00

注:上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调整,公司同步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公司确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鉴于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

03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本次可转债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

具体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存续期限、票面利率、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初始

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回售条款、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设/增设募集

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

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实施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含本次已批准的“补充流动资金”用途),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含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配套的前期支出及在股东会批准额度内的补充流动资金拨付节奏安排),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在股东会批准的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上限内,决定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拨付批次、节奏与内部资金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相关的所有事宜,并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

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及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则该等授权自动延续至本次发行及上述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2日(星期四)14:00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公司一楼研究院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