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证券简称:中贝通信公告编号:2026-025
债券代码:113678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注销的数量:895.50万份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
票期权合计895.50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将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2024年4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5、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由1290.00万份调整为1677.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200.00万份调整为260.00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2.27元/份调整为24.71元/份。同时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260.00万份股票期权。
7、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8、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
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895.50万份进行注销。
9、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4.71元/份调整为24.60元/份。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以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
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895.50万份进行注销。具体如下:
1、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中“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
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人员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
2、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中“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期权及预留授予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若长率不低于30%;预留部分在公司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2024年第三季度不低于40%。
报告披露前授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予)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第二个行权期长率不低于6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
第一个行权期长率不低于60%;
预留授予的股票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
期权(若预留部不低于80%。
分在公司2024年公司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季度报告披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露后授予)
第二个行权期长率不低于9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商誉减值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
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7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及1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行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合计885.50万份股票期权。
3、综上,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895.50万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125万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一)董事会意见本次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