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顽强)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徐顽强)作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责。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徐顽强: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年9月至今历任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二级教授,2017年7月-2019年12月任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任湖北智途北斗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情况
2024年9月9日起至今,本人兼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
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见下表:
缺以现场方以通讯方委托是否连续两出席股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席席式出席式参加出席次未亲自东会次董事会次数次数次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数数
101001000否3
报告期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应出席实际出席会委托出席次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次数议次数数未亲自参加审计委员会4400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400否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相关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
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认真研究,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相关内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与其就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和讨论,持续跟进年审进度,督促提高审计质量,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会,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而细致地了解,听取公司有关部门的汇报,提出了专业的建议和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时间符合监管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和协议价确定,未损害股东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认真负责,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本人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六)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七)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情况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3日为授予日,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4.71元/股。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等原因,公司拟对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
件对应的股票期权合计916.50万份进行注销。
本人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及预计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涉及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并兼任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本着认真的态度出席了公司历次相关会议,仔细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绩效考核、内部控制等各类重大事项相关文件,在公司经营决策、项目投资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并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顽强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