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二零二六年一月
1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2026123目录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8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8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9
(四)股份登记情况............................................10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0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10
(二)股票面值..............................................10
(三)发行数量..............................................10
(四)发行方式..............................................10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10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11
(七)发行对象..............................................11
(八)限售期安排.............................................12
(九)上市地点..............................................12
(十)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12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7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17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17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22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22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22
(六)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24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25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5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25
(二)联席主承销商............................................26
(三)发行人律师.............................................26
(四)审计机构..............................................26
(五)验资机构..............................................27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8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28
5(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9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29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29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29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30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30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30
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31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1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2
第四节中介机构声明............................................33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3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4
发行人律师声明..............................................35
审计机构声明...............................................36
验资机构声明...............................................37
第五节备查文件..............................................39
一、备查文件目录.............................................39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39
6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中贝通信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指对象发行的行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行情况报告书》
《公司章程》指《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1月12定价基准日指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董事会指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指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国泰海通、保荐人(联指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席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7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
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1、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2025年4月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3、2025年5月8日,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4、2025年7月28日,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1、2025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上交所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82、2025年10月31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1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上市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15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1月19日止,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2-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19日17:00止,联席主承销商实际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1920234782.07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6年1月20日,联席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6〕2-2号《验资报告》。
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19日止,中贝通信本次发行10208584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29355857.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0878924.4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
民币102085847.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88793077.49元。新增投入资本均以现金形式投入。
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等程序符合《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规定。
9(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根据《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2023.48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9166276股(含本数)。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02085847股,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要求,符合《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要求,未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数量上限,且已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四)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81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1月12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10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即17.59元/股。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81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6.94%。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0234782.07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192023.48万元(含本数)。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29355857.5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90878924.4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085847.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1788793077.49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公司签订了《认购协议》。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获配股数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月)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1“鹿秀驯鹿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372142469999985.446金”)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
2其他292397654999988.566
司
3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其他292397654999988.566
4王梓旭自然人531632199999998.016
5董易自然人388091472999992.34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1980329413449988.496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8734715164299989.15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20652044388464947.646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券383944772219998.07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
10其他292397654999988.56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险5954279111999987.996
11序获配股数限售期
投资者名称类型获配金额(元)号(股)(月)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12“瑞华精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其他419989378999987.336金”)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
13其他292397654999988.566
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贺伟自然人292397654999988.566
15陈蓓文自然人307283357799988.736
16陈学赓自然人292397654999988.566
1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318979259999987.526
合计1020858471920234782.07-
(八)限售期安排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十)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9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及《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认购邀请名单》,共计 362名特定投资者。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启动后(即2026年1月9日)至申购报价开始前(即
2026年1月14日9点前),联席主承销商收到共计4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
12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后续
表达了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类型投资者名称
1其他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
2其他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自然人党培娟
4其他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发行共向366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A股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20家;基金公司33家;证券公司35家;
保险公司25家;其他机构227家;个人投资者26位。
上述《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20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下列投资者:
(一)不少于20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不少于10家证券公司;
(三)不少于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
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1月14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在北京国枫
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24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基金公司和 QFII 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缴纳保证金,其他19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13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购价格是否缴纳是否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总金额(元)
(元)保证金有效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22.7355000000.00
1是是驯鹿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0170000000.00
22.7255000000.00
2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是是
17.5955100000.00
3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21.1355000000.00是是
21.1155000000.00
4王梓旭20.1175000000.00是是
19.61100000000.00
21.0356000000.00
5董易19.3373000000.00是是
18.2399000000.00
20.99146730000.00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78337670000.00不适用是
19.00413450000.00
20.8875800000.00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88120500000.00是是
18.88164300000.00
20.71111270000.00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75276370000.00不适用是
18.81406230000.00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宁苑
9沛华稳定增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20.6255000000.00是否金”)
20.5656150000.00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9.9372220000.00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120.4055000000.00是是企业(有限合伙)
20.38112000000.00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是
18.68146000000.00
20.3355000000.00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
1319.3379000000.00是是精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8.33100000000.00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
1420.2355000000.00是是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贺伟19.7055000000.00是是
19.6957800000.00
16陈蓓文18.7957900000.00是是
17.5958000000.00
17陈学赓19.5555000000.00是是
14申购价格是否缴纳是否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总金额(元)
(元)保证金有效
19.0060000000.00
18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是
18.00110000000.00
19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7055000000.00不适用是
18.6668000000.00
20 UBS AG 不适用 是
17.6671000000.00
21王平18.6656000000.00是是
22党培娟18.2055000000.00是是
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17.8055000000.00
23是是(有限合伙)17.5956000000.00
24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9461450000.00否否经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第三档价格参与申购的产品“财通基金华西银峰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分销商华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将上述产品的对应申购认定为无效申购并予以剔除,不影响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申购的有效性。本表中“申购总金额(元)”为剔除以上无效申购后的数据。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宁苑沛华稳定增长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材料,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材料且
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8.81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208584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
2411号文同意的股数上限以及向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
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92023.48万元(含192023.48万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7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15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获配股数限售期
获配投资者名称获配金额(元)号(股)(月)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
1372142469999985.446鹿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92397654999988.566
3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292397654999988.566
4王梓旭531632199999998.016
5董易388091472999992.346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980329413449988.496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734715164299989.156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52044388464947.646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83944772219998.076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10292397654999988.566业(有限合伙)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54279111999987.996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
12419989378999987.336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
13292397654999988.566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贺伟292397654999988.566
15陈蓓文307283357799988.736
16陈学赓292397654999988.566
1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18979259999987.526
合计1020858471920234782.07-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在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中,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均遵循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4、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15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6年1月19日17:00时,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16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规模为10208584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234782.07元,未超过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411文同意的股数上限以及向
上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192023.48万元(含192023.48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7家,不超过35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鹿秀驯鹿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么博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经营范围:
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721424股
限售期:6个月
2.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00585782211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舟
注册资本:58367.59万人民币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西藏拉萨市达孜区德庆镇桑竹林村(达孜绿色注册地址:
新动能产业园区)中三层楼207-4号
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与运营,产业投融资,资产收购、资产处置及重组,相关的土地储备和开发(凭行业主管部门资质经营),经营范围:项目开发的投资融资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等业务;严禁借融资租赁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以上经
17营范围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
得从事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3.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MAD3D3774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晓纯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 106 号国际商业大厦 A 幢 1507 号房之三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动漫及
经营范围:游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模具销售;纸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4.王梓旭
投资者名称:王梓旭
身份证号:210102********6012住址沈阳市沈河区
获配数量:5316321股
限售期:6个月
5.董易
投资者名称:董易
身份证号:320105********0413住址南京市玄武区
获配数量:3880914股
限售期:6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18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1980329股
限售期:6个月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760584.5511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8734715股
限售期:6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0652044股
限售期:6个月
9.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 栋基金
注册地址:
大厦 A 座 506 号19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经营范围: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3839447股
限售期:6个月
10.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684749919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南迪策润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13
注册地址:
室(天津信星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194号)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经营范围:
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0945342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注册资本:6006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 1101 号 8F 和 7F701 单元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经营范围: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5954279股
限售期:6个月
1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瑞华精选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吟文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经营范围: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4199893股
限售期:6个月
2013.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D1C19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1250万人民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
注册地址:
金中心407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经营范围:
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14.贺伟
投资者名称:贺伟
身份证号:430903********1835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15.陈蓓文
投资者名称:陈蓓文
身份证号: 310109********502X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获配数量:3072833股
限售期:6个月
16.陈学赓
投资者名称:陈学赓
身份证号:350102********0416住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获配数量:2923976股
限售期:6个月
17.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MACNA4WK2B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21法定代表人:任小兵
注册资本:332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8层803室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经营范围:
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189792股
限售期:6个月
注: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暨基金管理人,原名为“前海中船(深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前海船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事项已于2025年12月30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
存在重大交易情况;亦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22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手续。
王梓旭、董易、贺伟、陈蓓文和陈学赓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海中船(深圳)
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江
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规定完成私募管理人登记和产品备案。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获配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保险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3(六)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
(A 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 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 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 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 类)等 5 个类别。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 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中贝通信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 R4(中高风险)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 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中贝通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号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西藏国盛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B类专业投资者 是
3广东邦领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
4王梓旭普通投资者是
5董易普通投资者是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10 A类专业投资者 是企业(有限合伙)
1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
13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贺伟普通投资者是
15 陈蓓文 C类专业投资者 是
16陈学赓普通投资者是
1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24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等规定。
(七)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
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本机构/
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机构/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发行人出具了《关于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及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承诺函》,承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亦不会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5保荐代表人:江志强、李勤
项目协办人:张一星
项目组成员:田来、孙兴涛、陆永达、杨玺、季科科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项目组成员:杜克、陈凯、何师元、乔博鑫、伍玲君、陈思涌、顾嘉伟、陈
楷民、马良秋、莫因同
联系电话:60836986
联系传真:6083393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负责人:张利国
签字律师:胡琪、许桓铭
联系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联系传真:010-66090016
(四)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26负责人:毛育晖
签字会计师:张恩学、邓戒刚
联系电话:0731-85179809
联系传真:0731-82275679
(五)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毛育晖
签字会计师:张恩学、欧阳小玲
联系电话:0731-85179809
联系传真:0731-82275679
27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有限售条件的股排名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1李六兵9459817721.7841-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2(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216987834.9968-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梅漫216621604.9884-
4于力78000001.7962-
江阴米利都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5业(有限合伙)-米利都新动力55786461.2847-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2544621.2100-
7李云47774781.1002-
8王洪廷45856001.056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
9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31737400.7309-
资基金
10郑炎坤30879290.7111-
合计17221697539.6582-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有限售条件的股排名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1李六兵9459817717.6378-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9803294.098221980329
上海靖戈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靖戈共赢尊享十216987834.0457-
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8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持有限售条件的股
排名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4梅漫216621604.0389-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520443.850620652044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7347151.62868734715
7于力78000001.4543-
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9542791.11025954279
江阴米利都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
9业(有限合伙)-米利都新动力55786461.040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王梓旭53163210.99125316321
合计21397545439.895662637688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02085847股限售流通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9(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30第三节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
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
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1号);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
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1综上,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
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认购协议》、缴款通知等法律文件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截至本专项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尚需办理发行对象获配股份登记和上市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之工商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32第五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联席主承销商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1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2号);
4、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
调查报告;
5、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11号);
7、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号
电话:027-83511515
传真:027-83511212
联系人: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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