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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股份: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5-07 查看全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

议案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8

议案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0

议案四: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7

议案五: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19

议案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

案的议案.................................................20

议案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

酬的议案.................................................21

议案八: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22

议案九: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23

议案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24

议案十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25

议案十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监事报酬的议案........................26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并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7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附表”并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9

议案十五: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30

议案十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北海新奥华恒物流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31

议案十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32议案十八: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33

议案十九: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34

2议案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2021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极具挑战的外部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内控管理,不断降本增效,理清业务思路,优化资产布局,深耕内陆市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23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55%;营业成本68438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4%;净利润1141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2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0%。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清洁能源

在 LNG贸易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 LNG贸易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 2020 年中国 LNG 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前十大 LNG贸易商第三位。天然气作为替代煤炭等传统能源的清洁能源之一,是碳中和必经的过程,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产业发展,有利于公司 LNG 贸易业务的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7082350715.1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55%;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99263555.21元。

LNG 贸易业务的开展方式为公司从中石化 LNG 沿海接收站、LNG 液厂以及贸

易商等处采取“以销定采”的模式进行采购,之后通过经济合理安全高效的分销、配送模式,组织车辆通过公路运输将 LNG从 LNG接收站或液厂运输至终端客户处;

LNG接收站或液厂通常不负责运输,主要通过 LNG贸易商组织运输或者客户前往LNG接收站、液厂自提的方式完成配送,将 LNG 销售给城市燃气公司、工业企业、加气站、其他贸易商等。

(1)市场疲弱,公司积极应对

3纵观整个 2021 年,虽然 LNG 价格高升,较管道气而言经济优势下降,市场

需求量降低,但是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和广西华恒通积极应对 LNG市场价格变化,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使得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在中石化总出货量中采购占比稳步提升。同时公司适时而动,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扩大采购液源,加大西部内陆液厂低价 LNG的采购量,增加公司收益。

(2)合理布局,加强上游合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在依托中国石化青岛董家口 LNG 接收站为主要气

源的基础上,在广西、广东等区域围绕中国石化北海 LNG接收站开展贸易和物流布局。公司辐射的市场区域覆盖了华北、华东、华南等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区域,这些区域由于处于“西气东输”等主要管线的末端,客户最终获得管道气的价格有可能高于 LNG的现货到站价格,因此也是主要的 LNG市场区域。

(3)储气调峰,发挥下游优势

公司充分利用自有加气站布局,一方面在天然气市场消费淡季 LNG 价格较低时期抓住车用 LNG 市场;另一方面,在消费旺季利用加气站储罐发挥调峰功能。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福绿洲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与第三方平台及大型运输公司合作,对当地及周边地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逐步提升市场占有率,目前已建成LNG加气站 10座(已投入运行 9座)。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公司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普货和液碱两大类。运输货种主要为铝矾土、煤炭、木片、饲料等集疏港大宗货源;

液碱运输车辆60余辆,是胶东地区最大的液碱运输车队,目前主要与胶东地区众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保持长期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

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道路货物运输 A股上市企业,实体物流业务已经成熟,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实体物流领域,公司为“AAAAA 级物流企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常务理事单位、

烟台市物流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综合实力、品牌影响力、创新能力均居于国内同行业前列。

3、互联网物流业务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点科技主要从事网络货运平台的开发和运营。平台主要服

务对象为货主、承运商、司机三方,上游货主通过平台手机端 APP可实现快速发布货源、运输状态实时监控、一键业务对账等功能;下游承运商通过平台可实现

一键接单、灵活调度、实时地图监控车辆货源等功能;司机通过平台可实现业务

高效协同、运输回单实时拍照上传等功能。

在网络货运领域,公司为全国首批无车承运试点单位之一。2019年,公司获得“烟台市未来非公有制独角兽企业”称号。2020年,公司无车承运平台正式通过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各项测评,获得网络货运牌照,成为山东省首批获得网络货运牌照的5家企业之一。

(三)认真履行决策职责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5项。议案内

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内控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生产计划及财务

预算、为所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事项等。公司各位董事均尽最大可能亲身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1年度,未发生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事项严谨论证,科学决策,促进了

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董事会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开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治理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为独立董事参与决策提供相应条件。

(七)信息披露情况

5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真实、准备、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2021年,公司打破以往信息披露 C级的局面,获得上交所信息披露 B级评价。

(八)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本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等报告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审计师亦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2022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LNG 贸易业务

未来公司 LNG业务规模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趋势,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上游 LNG供应商的合作力度,拓宽采购渠道,稳定气源供应,降低采购成本;

另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将进一步整合上下游资源,根据客户需求优化 LNG 采购、运输效率,继续巩固在 LNG 市场中既有的竞争优势。

2、实体物流业务

实体物流业务将继续整合资源、多元发展。一方面,继续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合理规划管理流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疏港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上市平台作用,借助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度和品牌影响力,开拓新的客户群,打造综合性强、竞争力高的物流体系,提升物流板块社会影响力。

3、港口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裕龙港务位于龙口港区南作业区,紧邻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

近可以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内的企业提供装卸服务,远可以承接龙口港不断增

6长的装卸需求。随着山东省“一号工程”山东裕龙石化项目建设达产,公司港口

业务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7议案二: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

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组织监事会会议,2021年度共召开了10次监事会,参加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议意见。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管在执行其职务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的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

易程序合法,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意见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8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1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监事会职责,发挥监事会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6日

9议案三: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为张平华先生、孙明成先生和张焕平先生,简历如下:

张平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明成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13年1月至2018年8月曾任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益学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焕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2015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会长兼秘书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10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独立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应亲自出以通讯委托缺席是否连续两本年度出席股姓名当参会席次数方式参出席次数次未亲自参应参与东大会次数加次数次数加会议次数次数张平华136700否66孙明成135800否66张焕平83500否33

2、参加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1年,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3、出席股东大会主要工作

2021年度,公司召开了六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对

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董事会换届

选举、员工持股计划、收购资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

况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11、关联交易情况

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收购裕龙港务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通过认真审阅公司拟与南山集团签署的关于裕龙港务股权转让协议及裕龙港务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25万元,上市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8%。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我们认为:公司此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

12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董事会换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

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

事以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认为: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2020年度制定

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2021年度薪酬合理。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5、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审核相关议案,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编制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13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发行方案和发行预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是综合

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事务所”)作为

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0年公司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核查,和信事务所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事务所2020年度15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8、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按公司截止报告期末总股本

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预计分

配股利4233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

14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9、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计划推出前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

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10、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自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11、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

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了所有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一致性。

12、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真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1513、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2021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各自议事规则正常规范运作,履尽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张焕平

2022年5月6日

16议案四: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公司面对复杂多变、极具挑战的外部环境,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内控管理,不断降本增效,理清业务思路,优化资产布局,深耕内陆市场。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23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55%;营业成本68438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4%;净利润1141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92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0%。

一、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2)第0004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恒通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通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2021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1739566817.64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751746851.81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987819965.83元(其中固定资产为572727880.10元)。负债总计457450162.35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为446524201.23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10925961.12元。股东权益合计

1282116655.29元,其中股本为282240000元,资本公积为440587680.51元,盈余公积为31594748.83元,未分配利润为447669832.13元。

2、盈利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2350715.12元,营业成本

6997256849.75元,销售费用21342405.85元,管理费用118979897.59

17元,财务费用4562556.55元,营业利润145498487.49元,实现利润总额

144088591.9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63555.21元。

3、现金流量情况

2021年,各项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363454.51309473100.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4078.98-119338219.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9210481.35-66218003.32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2020年每股收益(元/股)0.350.43

净资产收益率(%)8.211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净资产收益率(%)5.3310.54

资产负债率(%)26.2930.23

三、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LNG运输-LNG储气调峰-LNG加气站运营”的LNG产业链,通过链式运作和“运贸一体”相结合,对内实现了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对外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快速反映,更好地服务客户,降低生产成本。从价格波动的角度看,产业链向下游的延伸有助于抵抗价格波动对公司盈利的影响,有效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235.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55%;营业

成本68438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94%;净利润11412.3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26.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8.5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18议案五: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19议案六: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公司拟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1046400.0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8%,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

112896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395136000股。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0议案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0人,2022年度董事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10-150万元之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1议案八: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1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特殊普通合伙)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客观、公正

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决定支付给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6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2议案九: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要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银行拟申请额度(万元)

1兴业银行80000

2中国民生银行20000

3中国光大银行30000

4中信银行20000

5中国工商银行60000

6浦发银行20000

7青岛银行50000以上授信期限为1年,公司拟向各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

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

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3议案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主要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202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控制情况授信额度(万元)担保方式华恒能源控资子公司80000恒福绿洲全资子公司30000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优化物流全股子公司30000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点科技全资子公司30000裕龙港务全资子公司100000

注:恒福绿洲及华恒能源接受担保的范围包括其下属的分子公司。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4议案十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5议案十二: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80万元之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6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于2020年12月18日签了《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每年以附表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市场行情确定,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无国家定价的,则执行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有效期为十年。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南山集团签订的“2022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以下简称“协议附表”),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数量结算时间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1、餐宿、会议、用餐、住宿、会议

实际发生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服务费及其他服务费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

2、汽油、柴油汽车、工程车用油实际发生额每月

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价格

3、精纺、工作精纺面料、职工工

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服等作服等

如园林、医疗、零

4、其他星配件、建筑安装当地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

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1、提供物流及

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相关销售服务

272、LNG等气体 适时足量 市场价格 实际使用量 每月

3、其他起重吊装服务等市场价格实际使用量每月

公司2022年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1年公司实际发生的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不超8亿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8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附表”并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与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国际”)

就双方日常生产相互提供服务之关联交易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及附表》,约定双方每年以附表方式确定每年的服务内容、价格、数量及结算时间。约定新南山国际向公司提供零星配件、纯净水、植物油等其他服务;同时公司向新南山国际提供运输服务。本次交易履约方为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新南山国际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协议有效期限为十年。

公司2022年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新南山国际关联交易不超500万元。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签订的《综合服务协议》附表:

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数量结算时间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零星配件适时足量市场价格实际供应量每月

其他纯净水、植物油等市场价格实际供应量每月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南山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运输使用量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其他起重吊装等市场价格实际发生额每月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29议案十五: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2022年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在财务公司存款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00000万元在财务公司贷款不高于180000万元在财务公司结算不高于8000000万元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不高于300000万元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不高于180000万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30议案十六: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与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价格确定方式

类型交易金额(万元)

采购及销售 北海新奥华恒物流有限公司 LNG 及相关服务等 1000 市场定价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31议案十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2年与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价格确定方式

类型交易金额(万元)物流及其他销售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市场定价相关服务等采购格润富德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农产品等600市场定价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32议案十八: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公司拟修订《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往来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当月日均余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变更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年日均余额不得超过当年度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33议案十九: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名李华山先生、姜舒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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