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3证券简称:恒通股份公告编号:2026-042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913261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6.63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隋永峰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328963271 99.9485 123700 0.0375 45639 0.014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制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1244321493.51831237004.7348456391.7469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天任、丁秋艳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