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三会制度完善,各项工作都按照相关规定流程合理合规操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各司其职,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爱军:现任职中国计量大学,担任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从事教学及实验管理工作,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公司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大会情况独立董出席股东事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大会的次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数宋爱军88200否2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认为
1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推选宋爱军为主任
委员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推选徐攀为主
任委员、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推选庄耀中为主任
委员、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2023年第三
季度报告、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总裁、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和总裁助理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就公司全资孙公司对外投资设
2立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本人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就公司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本人在《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指导下,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工作各个阶段,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现场考察、会议沟通等方式,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沟通与核查,确保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积极并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3年度,本人自觉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相关现场进行了多次考察,针对
性了解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主要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治理情况等。
我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上市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等专门人员及专门部门协助我履行职责,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3(一)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内,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除此以外,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二)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对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同意续聘该财务负责人。本次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及聘任流程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
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本人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提名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年,我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宋爱军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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