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225股票简称:新凤鸣公告编号:2026-038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2261888093.66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6年
4月15日,公司总股本167749378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239801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剔除后公司总股本为16535136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070273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30702736.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
1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30702736.00元,占本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4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30702736.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2.47%。
2、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项目2025年2024年2023年现金分红总额(元)330702736.00336439379.12383987212.9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18367110.831099978207.041086151356.07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2261888093.66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051129328.07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68165557.9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051129328.07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否
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
2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98.4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否
(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否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1051129328.07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每股收益,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3(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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