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爱军)
作为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人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发展及运行,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深入审慎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有效保证了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规范运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爱军:现任职中国计量大学,担任信息工程学院实验中心主任,从事教学及实验管理工作,于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7次董事会会议,8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全程参与审议,出席率为100%。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本年应参加亲自出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股东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会的次数
1717200否8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责,积极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确保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充分参与和监督。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趋势,对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等关键议案审慎发表个人意见及建议。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成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行使职权,积极参与会议的各项工作,确保决策过程透明、公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6次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就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
司等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内部控制的完善性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战略委员会,就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启动新凤鸣(埃及)36万吨/年功能性纤维项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追加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独山能源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本人没有提议召
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就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针对内控薄弱环节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公司完善内控体系;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沟通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及审计调整事项,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到财务现场查阅财务报表,公司财务报表管理规范。督促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审核,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履职期间,我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在日常履职过程中,通
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咨询等方式,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及时向公司反馈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中小股东关注的分红政策、信息披露等问题,督促公司及时回应,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得到有效保障。在业绩说明会上,本人就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专业解答。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全年到公司现场工作超过15天,主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以及现场调研沟通和业绩说明会等。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先后多次前往公司生产经营现场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核心员工及一线员工交流,重点关注公司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成本控制等情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本人与董事会专门了解企业年度整体运行及公司发展动态;与公司高管团队讨论,与中小股东交流;关注公司产品研发进展,评估研发团队的资源配置与市场前景;与财务部门讨论公司风险控制措施,掌握财务资金流的真实反映,建议加强成本管控;与内审部门就公司治理中的改进建议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公司在合规性方面保持高标准;深入了解生产基地的新工艺技术应用及产品质量提升的成效;与技术人员交流,提出优化生产流程和节能降耗的具体建议;到现场查看仓库库存情况,了解公司经营销售现状。
公司各部门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对重点关注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及合法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查与判断。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审核,对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合同条款进行了重点核查,要求管理层提供第三方评估报告,确保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所有关联交易均通过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披露内容完整,包括交易对手方、定价依据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未发现控股股东或关联方通过交易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关键财务指标(如收入确认、资产减值计提)进行复核,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周转率异常波动。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关时点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常年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
1、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
为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经营业绩挂钩,能够起到激励约束的效果,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2、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包括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本人认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充分,未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高管利用职务便利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公司层面
2025年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市场竞争力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有待进一步提升。
2.自身履职层面
2025年我始终以公司利益为重,完成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能够独立、客
观、公正地发表意见,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智力支持。
2026年,我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调研,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贡献更多力量。
感谢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对我的信任与支持!
独立董事:宋爱军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