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
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如
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