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6证券简称:菲林格尔公告编号:2025-078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目前
立信已向公司提出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对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从业人员近12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9月30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项目合伙人潘永祥1997年12月1997年4月2024年12月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建利2010年2月2007年7月2024年4月质量控制复核人郑丽惠1997年7月1994年9月2025年10月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永祥,199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6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建利,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4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拟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郑丽惠,1997年0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10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工作量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项目20242025增减比例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69.0080.0015.94%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46.0055.0019.57%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立信,截至上年度已连续为公司提供17年审计服务,在此期间立信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4年度,立信为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均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目前立信已向公司提出辞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对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工作与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予以指导并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信息进行
了认真核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公司聘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