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首次授予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如下审
核意见: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取消授予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及2.9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9人调整为66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5.38万份调整为554.06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由1163调整为116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45.29万股调整为1542.3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501.70万股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总额度由2602.37万股调整为2598.0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事项均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年6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4.06万份,行权价格为57.3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160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授予价格为35.83元/股。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