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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28证券简称:景旺电子公告编号:2026-046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权益授予日:2026年6月26日

*首次权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554.06万份,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6年6月

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54.06万份,行权

价格为57.3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160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授予价格为35.83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子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23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说明公司本次授予情况与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中规定的内容相符,首次授予具体内容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6日。

2、首次授予数量:股票期权554.06万份,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授予股票期权667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0人。

4、行权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33元/份。5、授予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83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上回购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股普

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和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

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等待期/限售期及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授予 A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各批次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授予 B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各批次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36

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 A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

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

第一个行权期25%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25%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25%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四个行权期25%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授予 B类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

的安排如下表所示: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一个行权期40%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二个行权期30%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

第三个行权期30%期权授予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

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首次授予 A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

月、36个月、48个月;首次授予 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

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预留部分若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授予 A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48个月;预留授予 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

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预留部分若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 A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预留授予 B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27个月、39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A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

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5%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25%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B 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

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权益在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则预留 A、B类激励对象部分权益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

留部分权益在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A类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权益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3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B 类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权益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和比例的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可解除限售比例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4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1个月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本计划解除限售期相同。

(3)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权益职务公告日公司股数量(万份)总数的比例本总额的比例

A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55.539.84%0.26%人员(共290人)

B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298.5311.49%0.30%人员(共377人)

合计554.0621.33%0.56%

注:1、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占本激励计划

序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权益姓名职务公告日公司股

号票数量(万股)总数的比例本总额的比例

A类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377.8814.54%0.38%员(共390人)

B类激励对象

1邓利职工董事、副总裁12.000.46%0.01%

2王俊副总裁12.000.46%0.01%

3黄恬董事会秘书6.530.25%0.01%

4孙君磊财务总监6.530.25%0.01%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1127.3643.39%1.14%员(共766人)

预留部分501.7019.31%0.51%

合计2044.0078.67%2.08%

注:1、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关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取消授予资格,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拟获授的1.32万份股票期权及2.99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本次调整后,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669人调整为66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55.38万份调整为554.06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由1163调整为116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45.29万股调整为1542.3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501.70万股不变。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总额度由2602.37万股调整为2598.06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事项均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6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54.06万份,行权价格为57.33元/份;向符合条件的1160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1542.30万股,授予价格为35.83元/股。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行权/解除限售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权益的数量,并按照权益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本激励计划权益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1、股票期权公允价值计算方法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于2007年1月1日期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模型(B-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72.63元/股(首次授予日2026年6月26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12.93%、16.73%、15.63%、15.06%(分别采用上证指数最近一年、两年、三年、四年的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467%、1.2527%、1.2926%、1.361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4年期到期收益率)(5)股息率:0

2、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计算方法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基于授予日当天标的股票的收盘价与授予价格的差价确定,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二)预计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权益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解除限售安排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激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为2026年6月26日,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权益工授予权益数需摊销的总2026年2027年2028年2029年2030年具量(万份)费用(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万元)股票

554.0610238.532258.293852.562520.381235.12372.19

期权限制性

1542.3056756.6411979.6221525.1614537.846729.261984.75

股票

合计2096.3666995.1714237.9125377.7217058.227964.392356.94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和行权数量、授予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行权/授予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行权/授予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一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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