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2024年上市公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司(含 A、B股)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3月6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深入沟通。
(三)2026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