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5号公司新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6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521223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5845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郑志国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应晓晨出席会议;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88583 99.9261 245272 0.0542 88484 0.0197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39583 99.9153 248772 0.0550 133984 0.02973、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88583 99.9261 251304 0.0555 82452 0.0184
4、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58463 99.9195 318504 0.0704 45372 0.010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75663 99.9233 262304 0.0580 84372 0.0187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778435 99.9239 255032 0.0564 88872 0.0197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694803 99.9054 306244 0.0677 121292 0.0269
8、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675431 99.9011 356036 0.0787 90872 0.0202
9、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695303 99.9055 360712 0.0797 66324 0.0148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51818583 99.9328 256272 0.0566 47484 0.010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2024年度利润
42746625698.69253185041.1444453720.1631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
7董事、监事薪酬的议2740259698.46373062441.10041212920.4359
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10(2025-2027年度)2752637698.90852562720.9208474840.1707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7、10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继辉、陈海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