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证券简称:奥翔药业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加快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报”2025年度执行情况评估,并制定2026年度行动方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核心业务,提质增效促发展
公司主要从事制剂、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为客户提供定制生产和研发业务,主要产品具有手性结构多、研发难度大、技术壁垒高、生产工艺独特等特点。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要求,将“提质增效”理念贯穿业务全流程,扎实推进研发等领域各项提质增效工作。
2025年,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的研究开发,坚持“没有研发就没有未来;研发驱动发展,大研发实现超常规快速发展”的发展理念,培养建立高素质、跨领域的研发团队,高效准确地遴选出具备广阔市场前景的研发项目,保证研发的速度、质量、成本,确保工艺放大生产安全、高效、可控,第一时间完成产品在规范市场的申报和注册,确保第一梯队。
继续扩大 API 研发团队,确保 API 项目的快速推进,实现项目抢占第一梯队。引进合成生物国千人才团队,成立合成生物技术研究所,利用生物技术与AI 技术赋能 API 的发展,提升竞争力;同时利用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发特殊功能性产品,拓展新的发展领域,特别是合成生物技术与多肽药物、RNA 药物、寡核苷酸及中分子药物的研发。
扩大制剂研发队伍,加大制剂的研发投入,充分发挥制剂国际合作研发引领的优势,全力推进制剂在全球化发展,通过合作研发实现全球化发展。
公司坚持走以引进、消化、创新为主的自主研发道路,同时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的优势进行合作研发,提升研发效率和水平。合作研发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互动优势。
依托公司高端研发人才优势和深厚的技术积累,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公司在高难度药物化学反应路线设计、多中心手性合成反应、连续流体化学反应技术、
生物酶催化技术、固体分散体技术、高难度制剂研发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实践中寻找到技术和成本控制的突破口,将研发技术、设备应用和生产管理充分结合,进而保证项目在研发和生产中的各种工艺技术难题得以快速攻克和解决,并有效降低药物生产成本。
研发项目的不断推进和创新,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持续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2025年,研发投入16789.3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21.18%,同比增长67.19%;后续公司将继续保持对研发的较高投入。
2026年,公司将继续紧扣“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要求,坚持中间体+
特色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国际国内全覆盖、合作研发的发展战略,加强立项管理和项目管理,加大研发投入与工艺改进,确保项目技术、成本、速度领先,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重视投资者回报”是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核心目标之一,公司在《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均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行动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投资者合理回报,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重视投资者回报”,各项相关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2025年,公司切实落实“重回报”相关要求,稳步推进利润分配与股份回购工作,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830297145股扣除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99400股后的股份828297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2829774.50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40.05%。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5201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50006023.36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落实新“国九条”中“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现状、业务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注重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让广大投资者切实分享到公司发展成果。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不断完善自身信息披露制度建设,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同时,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形成了多层次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交流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上证 e互动”、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途径保持与投资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
关系管理等工作,积极倡导价值投资理念。在合规前提下,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公司经营等方面的进展,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四、完善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
化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形成了科学决策、有效监督、规范运作的治理机制,共同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继续探索更科学高效的公司治理模式,及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的监管精神和市场动态信息,严守公司合规防线,筑牢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系基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所作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未来,公司在推进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