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30证券简称:内蒙新华公告编号:2026-012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

2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18214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4.060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张瑞平先生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272100 99.7902 384100 0.1467 165200 0.0631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302200 99.8016 370200 0.1413 149000 0.057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204900 99.7645 387700 0.1480 228800 0.0875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212900 99.7675 381900 0.1458 226600 0.0867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239900 99.7779 393000 0.1501 188500 0.0720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261234000 99.7756 391900 0.1496 195500 0.0748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关于《公司2025

778537021490年度利润分配93.74844.45751.7941

9000000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768838772288

92.57684.66822.7550

方案暨确认6000000

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

案4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769638192266

92.67314.59832.7286

司董事、高级管6000000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苑、杨春波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8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