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0证券简称:内蒙新华公告编号:2025-045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以书面与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10月
29日 14点 30 分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 B座 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秦建平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销内蒙古万卷书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卷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万卷书的注销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