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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9-09 00:00 查看全文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内蒙新华

股票代码:603230

2025年9月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资料目录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须知.......................................2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6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7

议案三: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8

议案四: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议案....................................................9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

1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2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

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股东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5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内部控制机制,并适应新《公司法》的要求,公司拟对现有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此次修订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取消监事会。随着公司的发展和治理结构的优化,原有的监事会职能将通过强化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来实现。这一调整旨在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要求。取消监事会后,公司将依据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6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7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三: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8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关于修订《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同时,结合公司实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9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秦建平先生、新娜女士、高瑞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吕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张克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10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并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提名王中华先生、张网成先生、丁文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中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中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丁文英女士、张网成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任前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均已审核无异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5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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