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告编号:2024-02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发出,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尚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及子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与发展,公司部分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第二期员工持股平台广州参茂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参股河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
司、福建大参林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子公司。
在第二期员工持股平台中,石金树、陈文生为公司监事,梁润世为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本次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本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递交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