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0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2787127.9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437780000股,以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2609720股后的股本数435170280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34365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3934365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0.46%。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60972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39343654.00295915790.40218205866.00
回购注销总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591578911.11651223139.61475853298.64润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2442787127.97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A) 753465310.40分红总额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注销总额(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C) 572885116.45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753465310.40
(D)=(A)+(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 否
是否低于5000万元现金分红比例(%)
(E)=(D)/(C) 131.52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
于30%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方案符合《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