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证券简称:五芳斋公告编号:2026-03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
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3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2409624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5.288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厉建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其中:董事徐佳女士、独立董事吴勇
敏先生、独立董事王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2、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列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沈燕萍女士、合规总监张瑶女士列席本次会议,常务副总
经理马冬达先生、总审计师厉昊嘉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907893 99.8482 179353 0.1445 9000 0.0073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907993 99.8483 179253 0.1444 9000 0.0073
3、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907993 99.8483 179253 0.1444 9000 0.0073
4、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821953 99.7789 172453 0.1389 101840 0.0822
5、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820693 99.7779 171853 0.1384 103700 0.0837
6、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803765 99.7643 186881 0.1505 105600 0.0852
7、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3804665 99.7650 185981 0.1498 105600 0.0852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A股 123807365 99.7672 183281 0.1476 105600 0.0852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22667521 99.5482 452121 0.3669 104600 0.0849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2025年
4度利润分配925238897.12071724531.81021018401.0691
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
6度担保额度923420096.92981868811.96161056001.1086
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82026年度会923780096.96761832811.92381056001.1086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
9事2026年度896996094.15614521214.74581046001.0981
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9: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律师、黄非儿律师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