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潘煜双)
本人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与制度要求,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相关会议,对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潘煜双,女,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教授
(二级),博士。国家一流专业(会计学)建设点负责人、浙江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教学团队带头人、嘉兴大学
MPACC教育中心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浙江省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
事、浙江省审计学会理事、嘉兴市内审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兼任其他任何职务,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有偿或无偿服务;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及
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键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利害关系方获取未披露额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履职过程始终保持客观、公正、独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出席率100%。会前认真研读议案材料,会中立足财务专业优势,重点关注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内部控制制度修订、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财务负责人聘任、董事
会换届等事项的合规性与风险管控,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全年主持审计与合规委员会8次会议,重点督导以下工作:
1、财务报告审阅:逐一审阅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核查收入确认、应收账款、存货跌价、股份回购会计处理等关键科目,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公允;
2、内控体系完善:全程参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审议,督促完善财务管
理、采购销售、生产运营、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流程内控条款,提升内控覆盖度与执行效力;
3、合规风险管理:聚焦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公允性、回购资金使
用合规性、食品安全合规等事项,开展专项核查;
4、任职资格核查:严格审核财务负责人聘任资格,确认专业能力与履职经
验符合上市公司要求。
同时全程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高管绩效考核方案、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与地区实际,确保激励机制与公司发展战略匹配,兼顾激励性与合规性。履职中保持独立审慎态度,通过查阅财务报表、调取审计底稿、专项调研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经营状况,针对性提出专业建议,充分发挥监督与咨询作用。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会率100%。会议重点审议重
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修订、股份回购合规性等关键事项,会前充分审阅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内控修订文本等材料,会上结合财务专业背景,就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内控执行落地措施等提出专业质询与优化建议,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明确意见并投赞成票,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制衡作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
常态化、高效率沟通:
1、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年度计划执行、专项审计开展、内控缺陷整改等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聚焦财务规范、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高风险领域;
2、协同外部审计: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集中竞价回购会计处理、内控修订后执行效果、定期报告审计进度等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协调解决审计过程中的专业问题,推动内外部审计协同发力,筑牢公司财务合规防线,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沟通,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平台等渠道听取诉求、回应关切,督促公司及时回复股东提问,建议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
(六)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个工作日,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生产基
地与仓储物流环节、审阅财务资料与内控执行记录、与财务及内审人员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集中竞价回购实施进度、内控修订落地效果、财务管理规范、关联交易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等实际情况;重点核查财务核算规范性、
内控流程执行到位率、股份回购资金使用合规性,督导年度审计关键环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重视规范治理,为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保障独立董事独立性,建立畅通沟通机制;配合审计督导、回购合规核查、内控修订审议等工作,及时提供完整资料;提供全方位履职便利,助力有效监督、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专项核查,确认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定价公允、具备商业实质,与经营需求匹配,不存在利益输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提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公开承诺,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
(三)是否存在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类资产收购;对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核查确认决策程序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均依规执行,经营策略审慎稳健。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规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公允;已建立覆盖关键流程的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及时到位。本人重点核查回购会计处理、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等高风险领域,保障信息披露质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专业评估,确认其具备相应资质与胜任能力,独立性、审计质量、服务能力符合要求,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聘任或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稳定,未发生聘任或解聘事项。现任财务总
监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经验,熟悉食品行业财务规范与监管要求,带领财务团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与公司内控规范,有效保障财务报告编制准确、资金管理合规、财务运行稳健。通过审阅财务报告、与会计师沟通、核查财务工作记录,确认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完整,符合监管要求,财务负责人稳定履职为公司财务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除财政部统一要求外,无自主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部分高管离任工作,本人对董事提名、高
管聘任离任事项审慎核查,确认任职资格合规、程序合法,未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运行平稳,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董事队伍更加年轻化、专业化,整体专业背景、履职经验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匹配。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审慎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经营业绩、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具备合理性与激励性,有利于调动履职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025年4月,本人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专项核查:
本次回购注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价格公允,会计处理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管理团队稳定。
本人重点核查会计处理与财务影响,确保股东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履职,聚焦信息披露质量、财务规范、内控执行、集中竞价回购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等重点,依托财务专业优势独立研判,切实发挥完善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职责,重点提升履职成效:一是持续跟踪新会计准
则实施、财务数字化转型、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提供专业意见;二是增加现场调研频次,深入业务一线;三是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在利润分配、资本运作、内控持续优化等事项上坚持独立判断。本人将以专业、审慎、独立的态度履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潘煜双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