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9证券简称:浙江仙通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六年一月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声明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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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己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台州五
城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的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台州五城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台州五城不参与本次认购。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发行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1216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认购对象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本次公司股票在发行日之前发生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万元)金(万元)
1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目浙江仙通85314.0770500.00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浙江仙通14822.00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25136.0710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台州五城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等情况,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
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
订了相关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若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七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十一、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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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1
特别提示..................................................2
目录....................................................5
释义....................................................7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8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11
四、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5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5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6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6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协议摘要.................................16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7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20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2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24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39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4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
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40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等变化情况..............................................4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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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42
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43
一、经营风险...............................................43
二、财务风险...............................................4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45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45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4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47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49
三、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50
第七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5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55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57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57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57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59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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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指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通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预案、本预案指股股票预案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
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向特指股票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发行底价指
价的80%定价基准日指发行期首日台州五城指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台州市国资委指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指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指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司章程指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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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ZHEJIANG XIANTONG RUBBER&PLASTIC CO.LTD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浙江仙通股票代码603239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270720000元法定代表人叶未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01480293875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邮政编码317306
联系电话0576-87684158所属行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车辆、飞机、轮船、家用电器等密封件、装饰件、汽车零部件的研
经营范围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新能源汽车处于市场与政策双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经历以电动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深刻变革,国内汽车市场结构加速优化,新能源汽车已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与政策双轮驱动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分别累计完成
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这一发展态势在2025年前三季度持续向好——全
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33.3万辆和243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3%和12.9%。
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进一步强化,2024年销量达1286.59万辆,2015-2024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0.18%;2025年前三季度产销分别完成1124.3万辆和112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2%和34.9%,渗透率攀升至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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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费升级与产品创新的双重推动下,无框车门凭借造型美观、空间利用率高、风阻系数低等突出优势,正逐步打破高端跑车与豪华轿车的专属边界,快速向新能源车型普及,成为提升产品竞争力的重要配置亮点。根据东兴证券研报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中无框车门车型销量已达231.3万辆,渗透率攀升至21.2%;2025年上半年销量持续增长至125.4万辆,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
22.9%,随着小米 Yu 7、特斯拉Model Y L等重磅新车型的陆续量产交付,未来
无框车门渗透率有望持续突破,为核心配套产品带来广阔市场空间。
作为无框车门的关键核心部件,无边框密封条不仅要满足传统汽车密封、防水、隔音、防尘的基础功能,更需适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低噪音、节能环保以及长期可靠性的严苛要求,其技术门槛显著高于传统密封条产品,价值量也相应提升,成为汽车配件领域的高增长细分赛道。同时,欧式导槽等高端密封条产品从豪华车向普通车型的快速下沉,进一步推动了行业整体价值量的提升,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2、自主品牌崛起驱动国产替代提速,行业龙头效应逐渐体现
自主品牌借势新能源赛道持续领跑,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品牌乘用车销量为1465.1万辆,较去年同期上升5.1%。2020年至2025年三季度,中国品牌乘用车整体市场份额从不足40%提升至69%,成功巩固燃油车向新能源汽车转型的行业机遇,稳固占据市场核心地位。
部分外资密封条企业受成本压力、技术迭代滞后等因素影响出现亏损,市场份额逐步收缩,而中小厂商则因技术储备不足、资金实力薄弱难以参与高端市场竞争,逐步退出行业,这为具备技术优势、成本控制能力和规模化生产能力的本土龙头企业腾出了宝贵的市场空间,国产替代趋势愈发明确。
公司作为深耕汽车密封条行业近三十年的本土龙头企业,凭借持续的技术投入与深厚的行业积累,已在该领域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与市场基础。公司已成功攻克无边框密封条的核心技术难题,成为国内首家实现产品量产的内资企业,并得到核心客户的高度认可。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公司客户群体已覆盖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吉利汽车、奇瑞汽车、长安汽车、上汽、北汽、广汽等合资
或自主品牌主流车企,合作粘性强,为产品持续放量提供了稳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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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扩大无边框产品市场份额并巩固细分赛道优势
无边框密封条系主要应用于高端跑车的无边框车门系统结构,因其对于设计能力、模具开发和挤出、喷涂设备的要求高,目前国内能独立自主开发并批量生产无边框密封条产品的企业数量仍为少数。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及我国自主品牌崛起的发展趋势下,新能源车企为提升产品辨识度与吸引力,竞相推出无边框车型,带动无边框密封条市场需求增长。
在当前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容与公司无边框密封条等高端业务持续拓展
的背景下,主流车企在供应商导入及新项目合作审核中,对合作伙伴的预留产能规模、智能化生产配套能力提出了严苛要求,预留产能是否充足已成为公司获取新客户、承接新项目的核心准入条件之一。
此外,无边框密封条对产能配置的专业性与规模化要求较高。由于无边框车门结构特殊性,无边框密封条需兼顾窗户和车门的双重密封任务,对铰链精度、门板模具精度、车门刚度、密封件柔韧性与抗压缩性,以及橡胶加工精度、水切精度等影响整车的密封性能、隔音效果与防水能的关键工艺环节的精细度提出较高要求。
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与行业洗牌,部分密封条企业逐渐退出市场。在此竞争格局下,公司依托强大的成本控制优势和技术开发优势,有望积极对接国内高端客户并承接更多高价值量项目,但现有产能在保障当前订单交付的基础上,已难以满足新客户拓展、新项目落地所需的预留产能审核要求,制约了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拓展。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和升级相关产品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与新客户、新项目的预留产能要求,巩固并扩大在该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新生产线通过引入先进生产设备与工艺,可对产品质量进行更精准把控,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契合无边框汽车不断升级的技术要求。这不仅有助于公司占据更大的国内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还能助力公司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在高端领域实现国产替代,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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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推动产品技术升级
面对行业技术升级与市场竞争加剧的态势,公司需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精准适配汽车行业轻量化、集成化、节能环保及智能化的核心发展趋势,紧跟技术延伸方向布局下一代产品。公司将聚焦核心研发方向,通过突破材料配方、产品结构及制造工艺关键技术,优化密封条轻量化与成本控制水平,开发集成化、低摩擦系数的高端产品,并组建专项技术团队,整合结构仿真、整车匹配等多环节资源,实现密封条与车门内饰的无缝融合。
同时针对汽车智能化浪潮下密封条产品“多功能化”需求,公司将研发探索适配智能驾驶、车联网技术的功能化密封部件,确保产品与车辆电子系统、智能检测模块深度协同,满足智能车型复杂功能要求。公司通过升级研发设施、整合研发资源,将有效提升研发质量与效率,巩固核心技术优势,助力公司精准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与市场话语权。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2022至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3644.42万元、106575.56万元
及122451.85万元,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随着公司技术实力持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丰富,未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日益增加。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压力,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此外,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环境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潜在风险,若未来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一方面能够增强公司应对不确定性的缓冲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有效提升整体抗风险水平;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有利机遇时,可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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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上交所作出同意审核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在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台州五城在
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
除台州五城外其他具体发行对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下同)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息、除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
1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
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参照下述规则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台州五城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台州五城不参与本次认购。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1216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其中,台州五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30%,且在本次发行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
24.62%。台州五城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台州五城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
他发行对象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
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1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
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在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台州五城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七)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万元)(万元)
1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目浙江仙通85314.0770500.00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浙江仙通14822.00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25136.0710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1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确定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台州五城,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除此之外,本次发行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目前,台州五城直接持有公司80363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台州五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
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0720000股,台州五城持有公司
80363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市国资委
15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台州五城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
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主体的批准;
2、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3、上交所审核通过本次发行方案;
4、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同意注册。
在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上市和登记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16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台州五城在内的不超
过35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台州五城外,其他发行对象暂未确定。台州五城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任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MABWQFEWX9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开投金融大厦1幢1201室-30(自主注册地址
申报)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经营范围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台州五城的控股股东,
17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台州市国资委系台州五城的实际控制人。其控制结构关系如下:
(三)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资产总额262625.57252350.2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0418.151944.94
的所有者权益
营业总收入102266.90122451.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2876.871303.87
者的净利润
注: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四)台州五城及其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所受过的行政处罚等情况、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台州五城及其现任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本次发行后的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
台州五城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五城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除此情形外,本次发行后,台州五城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台州五城及其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台州五城及其控股股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七)认购资金来源根据台州五城与公司签署的《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认购人参与浙江仙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上述资金不存在境
18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外非法入境资金、非法社团的资助资金或任何其他非法收入或来源,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被禁止用于本次发行认购资金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
19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内容摘要公司控股股东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6日与公司签署了《关于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协议内容摘要如下: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认购数量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不含定价基准日当天,下同)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的较高者。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息、除权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
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的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
20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参照下述规则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当仅派发现金股利:P1=P0-D
当仅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当派发现金股利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中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认购。
2、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的 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81216000股(含本数)A股股票,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其中,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30%,且在本次发行后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24.62%。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最终认购股份数量由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公司协商确定,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发行认购金额/每股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
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的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
注册文件的要求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实际情况在上
2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支付方式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
(四)发行认购股份之登记和限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台州五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
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前述股份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限售期安排。
(五)协议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得到全部满足时生效:
1、浙江仙通董事会及股东会均已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本次
发行相关事宜;
2、认购人董事会和/或股东会等内部决策机构均已批准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认
购浙江仙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浙江仙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等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已取得有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出资企业的批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约定履行其义务,因此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有关当事人的任何及全部损失。
22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2、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发行人董事会
审议通过;(2)发行人股东会审议通过;(3)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
出资企业的批准;(4)上交所审核通过;(5)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构成双方任何一方的违约。
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
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说明。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合同之修改、变更及补充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
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本合同重要条款的修改、变更及补充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取得相关授权或批准。
2、发生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成功;
(2)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导致批复文件失效。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双方经书面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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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号(万元)金(万元)
1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目浙江仙通85314.0770500.00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浙江仙通14822.009500.00
3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25000.00
合计125136.0710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85314.07万元,拟在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工业集聚区建设无边框密封条产品生产车间、物流中心、仓储用房及配套建筑,总占地面积约
32748平方米。同时购置无边框密封条生产及仓储设备及各类软硬件设施,满足
项目运营发展要求,实现无边框密封条产品的产能扩张,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仙通,项目建设周期3年。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在现有基础上新增年产6770万米无边框密封条的产能。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国产替代加速带动订单增长而产能承压,扩产升级巩固赛道优势
24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无边框密封条主要适配各类高端车型的无边框车门系统,其设计复杂度高,对模具开发、挤出及喷涂设备精度均提出严苛要求,目前国内具备成熟量产能力的企业仍属少数。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快速提升及我国自主品牌崛起的发展趋势下,国内主流新能源车企为强化产品辨识度与市场竞争力,纷纷推出无边框车型,直接带动无边框密封条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叠加外资企业市场份额收缩,国产替代红利正在集中体现。2024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中无框车门车型销量已达231.3万辆,渗透率达21.2%;2025年上半年销量持续增长至125.4万辆,渗透率进一步提升至22.9%,伴随新车型的放量交付,未来无边框密封条市场需求预计将持续增长。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实现无边框密封条量产的内资企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市场机遇。
在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扩容与公司无边框密封条等高端业务持续拓展的双
重背景下,主流车企在供应商导入及新项目合作审核中,对合作伙伴的预留产能规模、智能化生产配套能力设立了严格标准。对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而言,供应商认证周期长、准入门槛高,预留产能是否充足已成为公司获取新客户、承接高价值量新项目的核心准入条件之一,直接影响公司在高端市场的布局与拓展。同时,无边框车门结构的特殊性要求密封条需同时满足窗户与车门的双重密封需求,铰链精度、门板模具精度、橡胶加工精度、水切精度等多个关键工艺环节的精细度
直接决定整车密封、隔音及防水性能,这进一步对产能配置的专业性与规模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汽车密封条行业洗牌加剧,市场份额加速向技术领先、产能充足的龙头企业集中,中小厂商因技术门槛提升、产能有限、成本控制能力不足逐步被市场淘汰。公司依托技术先发优势、深厚客户资源及强大的成本控制能力,已实现高端无边框密封条订单持续放量,2024年新接项目总数较2023年实现翻倍,在研无边框密封条新项目达33个,这些储备项目将在未来2-3年内逐步进入量产阶段,对产能形成持续且刚性的需求。但现有产能在保障当前订单交付的基础上,已难以满足新客户拓展、新项目落地所需的预留产能审核要求,部分头部车企批量订单因产能限制无法承接,成为制约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行业地位提升的核心瓶颈。同时,公司瞄准国内外中高端客户,其对产能智能化、高端化有着较高的要求,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未来进入国际汽车市场。
25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在仙居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建造物流中心、生产车间等配套设施,扩大并升级无边框密封条产能,有效填补当前及未来的产能缺口,既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也契合新客户、新项目的预留产能审核要求,助力公司扭转高毛利订单不足的局面、巩固细分领域领先地位。通过产能规模的扩张,公司能够充分承接头部车企批量订单需求,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新生产线将引入先进生产设备与工艺,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管控精度,持续优化产品性能,精准匹配无边框汽车不断升级的技术要求。此外,规模化生产将强化规模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价格优势,帮助公司在行业洗牌中占据有利地位;更能助力公司突破国际市场准入壁垒,提升品牌全球影响力,在全球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推动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在高端领域的国产替代进程,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是公司在行业高增长周期中巩固竞争优势、实现战略目标的核心支撑。
(2)优化产品结构布局,以高端升级增强盈利能力
当前汽车密封条行业正呈现鲜明的结构分化与价值重构趋势,高端产品市场凭借高技术门槛、高附加值特性,成为行业竞争的核心焦点与利润增长的主要引擎。无边框密封条作为无框车门的核心配套部件,不仅需满足密封、防水等基础功能,更要适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隔音降噪、长期可靠性的严苛要求,其技术含量与单车价值量显著高于传统密封条产品,毛利率水平也处于行业领先梯队。
公司2024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达28.49%,较上年提升1.05个百分点,2025年1-9月毛利率进一步提升至28.67%,这一盈利水平的持续优化,与公司高端产品占比的稳步提升密切相关,且该毛利率水平明显超过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凸显高端产品的盈利优势。然而,相较于国际知名密封条企业成熟的高端产品矩阵,公司当前高端产品占比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传统低附加值产品仍占据一定营收份额,盈利结构的均衡性与可持续性有待进一步优化,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全面升级成为必然选择。
当前行业国产替代浪潮持续深化,部分外资密封条企业因成本控制乏力、技术迭代滞后陷入亏损,逐步退出高端市场,为国内企业腾出广阔市场空间。公司通过该项目扩大高端产品产能,能够精准承接外资退出后的市场份额,同时依托与汽车主机厂的同步设计能力,持续切入合资品牌中高端车型配套体系,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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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端产品在公司营收中的占比。高端产品占比的提升将直接带动公司盈利质量的全面改善,2024年公司净利率达14.02%,2025年1-9月升至14.80%,均高出行业均值,项目实施后,这一盈利优势将通过规模效应进一步巩固。
在行业资源加速向龙头集中的趋势下,凭借高端产品构建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能够持续吸引优质客户资源,形成“高端产品-高盈利-持续研发-更优产品”的良性循环。同时,高端市场的深耕将提升公司品牌溢价能力,强化与汽车主机厂的深度绑定,有助于公司拓展高端客户并顺势进入国际市场,为长期稳定盈利提供保障。因此,项目的建设对于公司优化盈利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是公司在行业价值重构周期中抢占制高点的核心支撑。
(3)践行企业发展战略,以核心布局抢占行业先机
公司发展战略立足行业变革趋势,聚焦核心竞争力构建,需在核心产品赛道、优质客户生态、供应链协同能力三大维度实现系统性突破。当前全球汽车行业正经历电动化、智能化、平台化颠覆性转型,新能源汽车已成绝对主流,无边框密封条作为高端车型标志性配套,市场渗透率持续攀升,成为头部企业必争的战略高地。因此,建设本项目系公司锚定战略目标、抢占行业先机的核心布局,具有不可替代的必要性。
本项目通过智能制造升级与供应链协同优化,构建“产能-平台-客户”三位一体战略闭环,依托 AI过程监测提升产品良率,适配整车平台化战略、开发模块化解决方案,培育可持续增长引擎,实现高质量扩张。在行业洗牌加剧、集中度提升的关键窗口期,本项目的实施是抢占高端市场、巩固和提升龙头地位的战略抓手。当前,外资企业逐步退出留下国产替代空间,中小厂商持续被挤压。本项目聚焦无边框密封条高增长赛道,可深度绑定知名核心客户,推动公司从“产品供应商”转型为“客户战略合作伙伴”,在主机厂平台定义阶段介入设计,通过模块化适配构建客户壁垒,筑牢战略目标的市场基础。
此外,汽车行业平台化转型要求供应商提升协同效率,“双碳”目标下绿色合规成为准入关键。本项目通过智能物流中心建设与供应链优化,实现与主机厂数字化协同;配备环保设备提升再生能源利用率,满足合规要求。这既能适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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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车企标准,又能在绿色转型中抢占先机。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践行发展战略、抢占行业先机的关键举措,对实现规划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意义。
(4)适配行业升级需求,以品质提升深化客户绑定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走向成熟,消费者购车决策已从“有无”转向“优劣”。
密封条作为影响车辆静谧性、密封性、防水性及关门质感的核心部件,成为评价车辆品质的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因动力系统变革,消除了发动机噪音,使得消费者对车内静谧性、气密性的要求较传统燃油车有所提升,以降低风噪、路噪影响。主机厂为构筑产品壁垒,持续加码供应链品质要求,不仅明确密封、隔音、轻量化等量化指标,更将产品一致性、稳定性及交付合格率纳入核心考核,供应商的品质管控能力成为长期合作的关键前提。公司作为大众、通用、吉利、奇瑞、长安、上汽、北汽、广汽等主流车企的供应商,若无法紧跟行业升级实现品质迭代,可能导致公司来自前述客户的新增订单减少,对经营业绩构成潜在不利影响,因此建设本项目成为适配行业需求,巩固和拓展客户合作的必然选择。
项目通过全流程智能制造升级,构建全链路品质管控体系,从根源保障产品稳定性与一致性。传统生产模式人工操作多,易因人为误差导致产品尺寸精度、装配贴合度波动。项目引入智能设备及智能化管理平台,实现从半成品裁切到成品检测的全流程自动化生产。通过数字化控制系统实时监控调控生产关键参数,解决传统生产的品质波动痛点,满足主机厂对配件高度一致性的严苛要求。
本项目针对新能源汽车专属需求,优化产品物理性能与适配性,在保证密封性能的前提下实现产品减重,助力主机厂提升续航;优化产品结构设计,增强与车身贴合度,提升隔音效果,契合消费者对静谧座舱的需求;选用耐高低温、抗老化环保材料,确保产品在极端环境下稳定性能,延长使用寿命,适配新能源汽车更长生命周期。此外,针对车型豪华化趋势,通过一体成型工艺消除接口瑕疵,搭配车身同色定制设计,提升外观质感,契合主机厂产品升级诉求。因此,项目是公司适配行业升级、以品质筑牢客户壁垒的关键举措,对长期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项目建设具备充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国家产业政策精准赋能,为项目实施筑牢政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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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其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发展方向,相关产业政策的密集出台与持续落地,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构建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从顶层设计到地方执行形成全方位支撑,确保了项目的高可行性。无边框密封条作为新能源汽车高端车型的核心配套零部件,直接适配汽车产业升级趋势,其智能制造属性与国产替代定位,与国家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为项目争取政策支持、降低实施风险提供了坚实基础。
国家层面的政策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与全方位保障。《“十四五”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支持核心零部件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将汽车核心零部件升级列为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同时,《中国制造2025》《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持续加大对智能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构建智能生产体系。本项目属于汽车核心零部件升级范畴,又符合智能制造发展方向,完全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此外,国家针对国产替代推出的一系列支持措施,包括对本土零部件企业参与外资及合资车型配套的鼓励政策、技术创新补贴等,为公司凭借该项目抢占外资企业市场份额、实现国产替代提供了政策背书。地方层面的政策红利与资源倾斜为项目落地提供了直接支撑。项目选址于仙居经济开发区,该区域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已形成完善的汽车零部件产业生态,且被纳入台州市“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重点区域,享有多重政策优惠。
政策的持续稳定与高效落地为项目长期运营提供了保障。当前,汽车产业升级与智能制造已成为不可逆的发展趋势,国家与地方层面的相关政策具有明确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不会因短期市场波动而调整,为项目的长期运营提供了稳定的政策预期。同时,地方政府通过建立政策落实跟踪机制、定期开展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确保各项政策红利能够精准直达企业,避免政策“悬空”。这种政策稳定性与高效执行力,进一步降低了项目的政策风险,为项目从建设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了坚实保障,充分印证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2)区位配套资源深度支撑,为项目落地降低实施成本
本项目选址于仙居经济开发区,依托长三角经济圈地理红利、开发区成熟产业生态、与现有厂区毗邻优势及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构建起“低成本、高效率、
29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低风险”的落地环境,从物流、供应链、建设、运营多维度降低实施成本,为项目可行性提供坚实资源支撑,与政策赋能形成互补保障。
长三角核心区位与发达交通网络,搭建低成本物流体系。开发区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南翼,属宁波港、上海港辐射范围,距台州湾港仅60公里,通过台金高速、诸永高速可直达港口,邻近金台铁路仙居站,公路铁路联运便捷。该区位使原材料运输半径比行业平均短,降低运输成本;至吉利、奇瑞等核心客户本地基地运输时效相对较少,可降低库存周转成本。此外,开发区内标准化物流园区引入顺丰、京东物流等头部企业,公司可依托第三方资源实现集约化管理,进一步优化物流效率、减少支出。
成熟产业生态配套,打造高效协同供应链。开发区已形成汽车零部件主导产业集群,聚集橡胶原料、模具加工等配套企业,构建完整产业生态链。钢带、PVC、包装箱等大部分辅料可在当地实现采购,缩短采购周期的同时,批量集中采购可降低成本。模具维修、设备保养等需求能快速对接园区企业,提升响应时效,减少生产中断风险。
与现有厂区毗邻优势,实现资源复用与成本最大化节约。在物流仓储方面,公司将建设智能仓库,原材料直转新厂区,避免跨区域运输支出;在人力资源方面,可合理调配现有团队,公司每年持续招录高校毕业生100多名并进行培养,并与当地技师学院合作开办“仙通班”十多年,核心技术工人持续批量增加,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人力保障;在供应链协同方面,直接延伸现有供应商体系与客户渠道,降低合作磨合及市场开拓风险。
完善基础设施与营商环境,提供运营低成本保障。开发区作为省级园区,实现“九通一平”覆盖,道路、通讯等配套满足智能制造需求,工业用电、用水价格低于沿海发达地区,长期运营节约能源成本。同时,园区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与重点项目“管家式”服务,快速解决建设运营问题,减少沟通与时间成本。
周边教育、医疗、住房配套完善,保障人才生活,降低流失风险,间接节约人力成本,进一步提升项目可行性与盈利空间。
(3)市场客户基础坚实稳固,为项目收益提供持续保障公司凭借近三十年行业深耕,构建起“需求有增量、客户有粘性、订单有储备、盈利有支撑”的全方位市场客户体系,从需求端为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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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项目的收益实现提供持续保障。不同于政策赋能的外部支撑与区位配套的成本优势,本项目的收益保障源于市场需求的刚性增长与客户合作的深度绑定,确保项目投产后能快速实现产销平衡与预期盈利。
市场需求的刚性增长与价值升级,为项目提供广阔增量空间。当前新能源汽车无框车门渗透率呈加速攀升态势,随着小米 Yu 7、特斯拉Model Y L等重磅新车型陆续量产,对应无边框密封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同时,高端密封条产品正从豪华车向普通车型下沉,欧式导槽、一体成型密封条等高端产品的普及,推动行业单车配套价值量,形成“量价齐升”的市场格局。更重要的是,国产替代趋势持续深化,部分外资密封条企业因成本控制乏力、适配本土车型效率不足逐步退出市场,近三年国内自主密封条企业在合资车型中的配套占比逐步提升,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实现无边框密封条量产的内资企业,将持续承接外资份额下降的替代机遇,为项目带来稳定的增量需求。
深度绑定的核心客户体系,为项目提供稳定订单来源。公司经过多年布局,已与大众、通用、吉利、奇瑞、长安、上汽、北汽、广汽等主流车企建立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合作粘性强。这种绑定并非单纯的产品供应关系,而是基于同步设计、联合开发的深度协同——公司在主机厂新车型研发初期即介入,提供定制化密封解决方案,已成为吉利极氪、奇瑞智界、上汽大众奥迪系列、北汽享界、上汽尚界等高端品牌的核心配套商,其中极氪 001、智界 S7、北汽享界 S9等车型为独家供货。同时,公司成功切入合资品牌供应链,为上汽大众、一汽大众的新能源车型提供配套,打破了外资供应商的垄断格局。
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带来持续的订单储备,确保项目投产后产能利用率快速提升。公司作为国内首家实现无边框密封条量产的内资企业,在高端产品领域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技术实力与产品质量得到市场广泛认可,能够持续承接高毛利项目。此外,公司完善的客户拓展体系正持续发力,为项目长期收益增长提供保障。
综上,刚性增长的市场需求、深度绑定的核心客户、充足的订单储备与明确的盈利前景,共同构成了项目收益的持续保障体系。项目产品无需面临市场开拓的不确定性,能够快速实现市场化销售与产能释放,确保投资回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充分证明了项目实施的高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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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营管理经验丰富成熟,为项目落地降低实施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深耕,构建了覆盖生产、供应链、项目管控、风险防控的全链条成熟运营管理体系,凭借扎实的内部运营硬实力为项目提供“软实力”支撑。
与政策赋能的外部保障、区位配套的成本优势、市场客户的收益支撑不同,本项目的可行性核心源于企业内部管理能力,能有效规避项目建设与运营中的各类潜在风险,确保项目平稳落地高效运转。
成熟的生产管理体系为智能制造转型无缝衔接。公司形成“岛区化生产+柔性管理”模式,通过模块化布局与双向调度机制,缩短订单交付周期。依托多轮技术改造经验,累计引进调试智能设备,培养了专业技术团队,可直接复用产线部署适配经验,避免新产线调试中断风险,缩短产能爬坡周期,快速实现稳定量产。
高效的供应链协同管理规避资源波动风险。公司与核心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十年以上稳定合作,形成“长期保供+本地化采购”双保障体系,确保供应稳定。
本项目可直接延伸现有供应链体系,结合开发区产业集群优势优化本地化采购,搭配数字化库存管理,避免积压与短缺风险,保障生产连续性。
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为项目全周期保驾护航。公司建立多维度闭环风险管控体系,专人跟踪政策与环保标准变化保障合规;通过多元客户布局降低单一依赖风险;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使近十年无重大安全事故;三级质量保障体系让产品
合格率稳定在高水平。这些成熟经验可直接应用于本项目,有效降低各类风险影响,确保全周期稳定运营。
综上,公司在多维度的丰富运营管理经验,构成项目实施的“安全网”,有效规避各类潜在风险,确保项目从建设到运营平稳推进,充分印证了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项目总投资为14822.00万元,计划在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现代工业集聚区开展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项目将通过加强研发中心团队建设,建立现代管理模式,引进在材料、工艺、结构设计、自动化方面的高端技术人才,满足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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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生产运营需要。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仙通,拟购置1555平方米的办公场地,投入7905.45万元的研发设备,加强研发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业内一流研发条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产品研发中心和测试验证环境,引进高端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从而强有力支撑公司长期业务发展战略。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适配行业技术变革,精准对接市场需求升级当前,全球汽车行业正经历着一场行业变革,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已成为不可逆的核心发展趋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59万辆,2015-2024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0.18%;2025年前三季度产销分别完成1124.3万辆和112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2%和34.9%,渗透率攀升至46.1%。这一变革对汽车密封条产品提出了新的技术要求——传统燃油车依赖窗框钣金与密封条的双重密封结构,而新能源汽车无边框车门完全取消窗框设计,仅依靠玻璃与密封条的压缩形变实现密封,其防水、防风、防异响、抗老化等性能指标较传统车型有明显提升需求,对密封条的材料配方、结构设计与制造工艺都提出了严苛挑战。
公司作为国内汽车密封条行业的领军企业,率先攻克无边框密封条核心技术,打破了外资企业的长期垄断,成功为极氪等高端新能源车型实现量产供货。但随着吉利、奇瑞、长安、上汽大众、上汽等主流车企纷纷推出无边框车门车型,无边框密封条定制化订单呈爆发式增长,涉及车型覆盖轿车、SUV、MPV 等多个品类,不同车型的车门弧度、玻璃厚度、安装空间存在显著差异,对产品的适配性与兼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现有研发设施已无法满足“多车型同步开发”“极端环境模拟测试”等场景需求,亟需通过研发中心升级突破瓶颈。
升级后的研发中心将聚焦于轻量化、集成化和节能环保等研发方向,通过将骨架材料由密实胶调整为微发泡胶料,在提升密封条产品性能的同时,实现了轻量化与成本优化的双重目标;通过材料、结构及工艺的一体化创新,成功开发出新一代集成化导槽产品;通过自行研发低摩擦系数橡胶材料配方,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摩擦系数密封条配方体系与制造工艺,满足客户装配性要求。研发中心将组建专项技术团队,整合结构仿真、材料测试、整车匹配等多环节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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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密封条与车门内饰的无缝融合,既保证密封性能,又提升整车美观度。这些技术突破将精准匹配汽车行业轻量化、隔音降噪、节能环保的核心诉求。
此外,汽车智能化浪潮对密封条产品提出了产品“多功能化”的需求。随着智能驾驶、车联网技术的普及,密封条不再是单纯的机械密封部件,而是需要与车辆电子系统、智能检测模块保持深度协同的功能化部件。在车门防夹系统中,密封条需集成压力传感器,实时反馈玻璃与物体的接触压力;在智能排水系统中,需通过流量传感器监测排水状态,确保行车安全。这将确保产品不仅能满足机械密封要求,更能适配智能车型的复杂功能需求,帮助公司牢牢抓住新能源汽车放量带来的市场机遇。
(2)强化核心竞争壁垒,加速推进国产替代进程
长期以来,全球汽车密封条市场被外资企业主导,外资品牌凭借先进的技术积累与稳定的产品质量,占据了国内中高端汽车市场较高的份额。但近年来,随着国内汽车产业的崛起与供应链自主化趋势的强化,外资品牌的市场份额持续收缩,国产替代进入关键窗口期。这一变化既得益于国内车企对供应链安全的重视,也源于内资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响应速度等方面的核心优势逐步凸显。
公司作为内资头部企业,凭借近三十年的行业深耕,已成功进入大众、通用、吉利、奇瑞、长安、上汽、北汽、广汽等主流车企的供应商体系,市场拓展速度位居行业前列。
在国产替代的关键阶段,技术创新是构建核心竞争壁垒的核心。研发中心升级将从三个维度提升企业竞争力:强化同步开发能力、完善高端产品矩阵、突破前沿技术领域。一方面,公司通过与车企开展车型设计初期的“同频研发”,提供密封条定制化解决方案,提升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助力合作车型快速上市;另一方面,公司将重点推进无边框密封条等现有高毛利高端产品的迭代升级,优化产品性能以满足高端车型差异化需求;此外还将引进优秀研发人才,组建高水平的技术团队,聚焦前沿领域攻关,不断筑高企业技术壁垒,实现核心产品性能对外资品牌的超越。
面对行业竞争洗牌,研发中心升级将为公司提供两大竞争优势:一方面,凭借高性价比优势抢占市场份额——内资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配送
等环节的成本控制能力显著优于外资品牌,研发中心升级后,在保持同等甚至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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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的性能的基础上,通过工艺革新可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项目实施后的研发中心可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提供从产品设计、样品试制、批量生产到售后服务的全流程定制化服务,这将增强客户粘性,巩固与核心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助力企业切入高端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提升高端市场份额。
(3)破解发展瓶颈,支撑规模扩张与长期战略落地近年来,公司的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但现有研发设施与人才储备已难以匹配业务发展速度,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瓶颈。在研发硬件方面,现有研发中心占地面积较小,实验设备购置时间较长,部分关键设备已老化,测试精度与效率不足,无法满足多项目同步测试需求;在人才储备方面,现有研发团队中高端技术人才相对较少,缺乏同时具备材料研发、结构设计与整车匹配经验的复合型人才,难以应对复杂的技术攻关任务。
此次研发中心升级将与生产项目同步推进,从根本上突破上述瓶颈。项目将在仙居经济开发区购置土地,建设配套设施,在硬件配置上,将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试验设备,缩短模具开发周期,提升模具精度。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将通过“引育并举”的方式,引进多名行业顶尖技术人才,培养高素质研发后备力量,提升高端技术人才占比。
研发中心升级不仅能解决研发端的瓶颈,更能与产能扩张形成协同效应。研发中心将为产能扩张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提升产品合格率,缩短生产周期。同时,研发中心与生产车间、物流中心将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研发-中试-量产-配送”的全链条协同体系,提升新产品的上市速度,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从企业长期战略来看,研发中心升级是优化产品结构、拓展业务边界的关键举措,将为公司的战略布局提供丰富的技术储备。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行业红利与需求爆发精准赋能,为项目落地筑牢市场根基
全球汽车产业正处于新能源、轻量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拐点,这一变革不仅重塑了汽车产品的核心形态,更催生了汽车密封条行业的结构性需求升级。
2024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59万辆,2015-2024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50.18%;2025年前三季度产销分别完成1124.3万辆和1122.8万辆,同比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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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35.2%和34.9%,渗透率攀升至46.1%,新能源汽车销量的快速增长成为推动汽车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其中,无边框车门作为新能源汽车提升产品颜值与科技感的重要配置,已从高端车型向中低端市场快速下沉,推动无边框密封条市场迅速扩容。
市场需求的持续爆发与充足的订单储备,为项目可行性提供了直接支撑。公司作为国内汽车密封条行业的内资头部企业,凭借多年的技术积累与市场拓展,已建立起覆盖主流车企的客户体系。研发中心升级后,可精准匹配吉利、比亚迪、长安、奇瑞等主流车企的定制化需求,有效填补市场缺口。结合当前旺盛的市场需求,产品市场消化能力具备充分保障。
密封条行业正处于国产替代的关键窗口期,为项目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
长期以来,国内汽车密封条中高端市场被外资品牌主导,但近年来随着国内车企供应链自主化意识的提升,以及内资企业技术实力的快速崛起,外资品牌的市场份额持续收缩。公司凭借在无边框密封条等高端产品上的技术突破,已成功切入上汽大众等核心车企的供应链,打破了外资品牌的垄断。研发中心升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高端产品的性能与品质,扩大无边框密封条、欧式导槽等高毛利产品的市场占比,有望持续抢占外资品牌退出的中高端市场份额。
(2)积累沉淀与升级规划精准赋能,为创新突破筑牢技术根基
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与优质的产学研合作平台,为技术升级提供了持续动力。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2024年研发费用达4969.3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06%,2025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3918.10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8.71%。
公司已形成稳定的研发投入机制,确保技术创新的持续性。同时,公司与国内高校共建研发平台,深度整合高校在材料科学、结构力学、高分子化学等领域的科研资源与人才优势,共同开展前沿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这种产学研合作模式,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的技术支持,更助力公司精准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使现有研发方向与汽车密封条行业的六大核心创新领域高度契合,为研发中心升级后的技术突破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近三十年的行业深耕,积累了深厚的核心技术储备,为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始终聚焦汽车密封条领域的技术创新,在关键工艺领域保持国内领先水平。2021年,公司率先攻克了无边框密封条的核心技术,打破了外资企业的长期垄断,无边框密封条成功为极氪001高端新能源车型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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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合格率稳定,经过市场验证,技术成熟度与可靠性得到客户高度认可,成为国内少数能实现该产品量产供货的企业。目前,公司在研无边框密封条新项目达
33个。
(3)资源整合与协同布局精准赋能,为高效落地筑牢运营根基
研发中心与产能扩张的协同布局,构建了“研发-量产”的闭环体系,保障了项目的运营效率。这种“研发+生产”的一体化布局,能够实现研发成果与生产工艺的快速衔接,形成“研发-中试-量产-配送”的全链条协同体系。
完善的人才引育机制,能够为项目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人才是研发与运营的核心资源,公司采用“引育并举”的人才策略,确保研发中心升级后具备充足的高端技术人才支撑。在人才引进方面,公司计划引进多名行业顶尖技术人才,充实前沿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团队。从而提高公司高端技术人才占比,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经验丰富的研发与运营团队,能够满足前沿技术攻关、多项目同步开发、生产工艺优化等多方面的需求,为项目的顺利运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稳定的客户资源与供应链体系,为项目运营提供了可靠的市场支撑。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国内主流车企的稳定客户体系,定制化服务能力与产品质量获得客户高度认可。这些核心客户的新能源汽车车型规划密集,对无边框密封条等高端产品的需求持续旺盛。研发中心升级后,公司的同步开发能力将进一步强化,能够在车型设计初期就深度参与客户的研发过程,提供定制化的密封条解决方案,压缩研发周期,更好地适配车企的新品上市节奏。同时,公司将凭借技术升级后的产品优势,积极切入高端车企的供应链体系,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公司财务结构,也是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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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增强资金实力以应对营运资金需求增加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势头良好,公司经营业绩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2至2024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93644.42万元、106575.56万元及
122451.8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4.35%。随着公司技术实力持续提升、产品
结构不断丰富,未来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采购、生产、研发等各个环节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大幅增加,仅依靠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已较难满足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对运营资金的需求。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公司经营资金压力,为业务规模持续扩张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助力公司进一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2)强化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步把握发展先机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环境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潜在风险,若未来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生产经营造成冲击。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一方面能够增强公司应对不确定性的缓冲能力,降低财务风险,有效提升整体抗风险水平;另一方面,在市场出现有利机遇时,可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交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为未来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2)公司内部治理规范,内控完善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以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环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以及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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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同时,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强的盈利能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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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将投入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
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为当前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二)公司章程是否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股东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后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化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将有所上升,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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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提高,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汽车无边框密封条智能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定时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对公司的盈利水平贡献不明显。项目建成后,将满足快速增长的产品市场需求对公司产能带来的要求,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的收入与利润水平将相应增长,盈利能力随之提高。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在募集资金到位开始投入使用后,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也将有所增加。随着项目的实施,其带来的经济效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年提升,公司现金流状况和经营情况将进一步提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运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其他的关联交易。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资金的使用或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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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本结构将更趋稳健,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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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环境与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与下游汽车制造业景气度密切相关,而汽车制造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产销状况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民收入水平、产业政策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若未来宏观经济增长放缓或进入下行周期,汽车市场需求可能随之萎缩,将直接影响本公司的产品订单和销售情况,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三元乙丙橡胶、塑料粒子等,这些原材料多属于石油化工产品,其价格与国际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的走势密切相关。近年来,全球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若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因市场供需变化、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出现大幅上涨,将直接推高公司的生产成本。尽管公司可以通过技术工艺优化、提升生产效率等方式消化部分成本压力,但若不能及时有效地将成本压力传导至下游客户,公司的盈利能力将面临被侵蚀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汽车密封条行业国内市场,外资及合资零部件供应商凭借其与外资品牌整车厂的长期合作关系,占据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尽管公司凭借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和成本优势,在自主品牌客户中建立了稳固的地位并已成功进入部分合资品牌供应体系,但随着整车厂为控制成本普遍推行供应商体系优化和平台化采购,现有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未能在技术创新、产品质量、成本控制和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保持竞争优势,可能面临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或产品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风险。
(四)技术更新迭代与新产品开发的风险随着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以及消费者对驾乘体验(尤其是车辆静音性、气密性)的要求不断提升,汽车密封条行业的技术和产品正在快速迭
4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代。例如,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带动了无边框车门等新设计的广泛应用,这对密封条的材料性能、结构设计及制造工艺提出了更高、更复杂的要求。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在新材料应用、新结构设计等方面的研发投入不足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为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可能会错失市场发展机遇,削弱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具有明显的“整车配套”特征,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各大整车制造集团。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与多家国内主流自主品牌及部分合资品牌整车厂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如果公司的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状况不佳、车型销售不及预期或调整供应商策略等原因而减少对公
司产品的采购,将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为显著的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可能相应增加。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大型整车厂商,其商业信誉良好,公司对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历史上未发生过大规模的坏账损失。但若未来个别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支付能力下降,则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周期延长或产生大额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存货管理风险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产品、在产品构成。公司2022年末、
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9月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7734.32万元、
19752.75万元、23700.70万元和26087.86万元,公司每期末充分考虑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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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产业政策、技术趋势及公司
的发展战略制定的,并经过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可能面对如工程进度延迟、项目投资超出预算、设备采购交付不及时等不利结果,或因宏观环境、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条件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或实施效果未达目标。
(二)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将增加,进而使每年新增折旧费用有所增长。由于募投项目从投产到达成预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市场培育和产能爬坡期,若项目不能在短期内产生足够的效益以覆盖新增的折旧费用,则可能对公司投产初期的整体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压力。
(三)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企业能够进一步扩大、升级无边框密封条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巩固在该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借助新生产线引入先进生产设备与工艺,可对产品质量进行更精准把控,持续优化产品性能,契合无边框汽车不断升级的技术要求。但如果未来汽车市场增长不及预期、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拓展措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将面临新增产能无法被市场充分消化的风险,进而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
权主体的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该等审批事项能否顺利通过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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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
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以及市场资金面情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最终能否成功发行,或能否足额募集到预期资金,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足的情形,公司将需要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可能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影响。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项目建成并完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股票市场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自身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还会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景气度、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预期及各类不可预见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后,可能面临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
46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公司法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
连续性、稳定性和合理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情况
拟定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47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二十;公司在确定现金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未来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公司现金存量情况,并充分关注社会资金成本、银行信贷和债权融资环境,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股东会对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要求。
(4)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
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的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5)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
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
(7)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
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审计委员会意见,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48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
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九十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或者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的,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不适用本章程第一百九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公司指定的媒体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公司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后,在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前,不得分配利润。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及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
1、2022年利润分配执行情况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6630400.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2023年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49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2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6630400.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3、2024年利润分配执行情况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072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2.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56851200.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86630400.0086630400.00568512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26195481.43151036619.47171726960.02
净利润(元)
现金分红金额/归属于上市公
68.65%57.36%33.11%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230112000.00
(元)最近三年内年均归属于上市公
149653020.31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最近三年内年均归属于上市公153.76%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均结转到下一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经营活动,扩大现有业务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未来三年(2026-2028)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
50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东回报规划》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经营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发展目标、盈利水平、现金流量
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重要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制定利润分配相关政策的决策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配原则
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分配条件公司进行年度利润分配的,本会计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公司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
前款所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系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
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三)分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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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是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它方式分配股利。
(四)分配周期
公司一般情况下按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满足分配条件和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该比例的,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作特别说明,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六)股票分红条件
在优先保障现金分红的基础上,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
(七)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八)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九)公司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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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已不符合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要求;
2、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确
有必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其他情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董事会在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
2、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既定标准的,董事会应就具体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进行专项说明。
3、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分配方案前,应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由董事会进行详
细论证后提出方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5、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6、董事会制订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或提出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调整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计委员会应当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会存在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或未能真实、准确、完整
进行相应信息披露的,督促其及时改正。
五、其他
53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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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
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此假设仅用于分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270720000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9.39%,即不超过
525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最终发行股数及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同
意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5167.06万元;2025年1-9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4879.02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年化处理。假设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与上期持平;*较上期增长10%;*较上期增长20%;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6、在预测及计算2026年度相关数据及指标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和净利润的影响,不考虑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解锁及稀释的影响,不考虑权益分派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55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2025年12月312026年12月31日/2026
2025年9月30
项目 日/2025年度 年度(E)
日/2025年1-9月
(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27072.0027072.0027072.0032322.00
假设情形一: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润均与上期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5167.0620222.7520222.7520222.75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14879.0219838.6919838.6919838.69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75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750.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550.730.730.61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550.730.730.61
释每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形二: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
润均较上期上涨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5167.0620222.7522245.0222245.02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14879.0219838.6921822.5621822.56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82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820.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550.730.810.68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550.730.810.68
释每股收益(元/股)
56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2025年12月312026年12月31日/2026
2025年9月30
项目 日/2025年度 年度(E)
日/2025年1-9月
(E)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假设情形三: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归母净利
润均较上期上涨2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15167.0620222.7524267.3024267.30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14879.0219838.6923806.4323806.43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90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60.750.900.7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0.550.730.880.74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0.550.730.880.74
释每股收益(元/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项目建成并完全产生效益之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可能无法与总股本和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本次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之“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深耕汽车密封条行业近三十载,公司本次募投生产项目“汽车无边框密
57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封条智能制造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展开,旨在抢占无边框密封条产品的市场空间,保持公司在该领域的竞争优势,完成对公司现有产能布局的优化升级。
公司“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公司技术积累对公司深耕的汽车密
封条领域进行研发,该项目将推动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产品性能,同时也将缩短交货周期,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保持充足的流动资金储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支持公司快速抢抓发展先机,避免因资金短缺错失业务拓展良机。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坚持自主创新,伴随经营业绩增长,公司研发技术团队不断壮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562人,其中,技术人员286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1.16%,研发人员258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10.0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拥有多年的行业从业经验,对行业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市场需求的变化有着前瞻性的把握能力。伴随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将会为公司引入更多优秀的技术研发人员,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人员结构。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支高效的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公司拥有结构合理且充足的人员储备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已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
发中心、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台州
市成长型二十强企业、台州市“瞪羚企业”、CNAS认可证书、2023年浙江省隐
形冠军企业、2023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等荣誉,2024年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企业名单、市级绿色工厂等荣誉资质与权威认定,先后承担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1项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
凭借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壁垒,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7项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
58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利18项。在胶料配方领域,公司的高硬度橡胶、低密度海绵生产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橡胶硫化技术、模块化开发技术、三维成型技术、无缝接口技术、
表面预涂技术、表面植绒技术、橡胶混炼工艺技术、CAE 分析同步开发技术、
长度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开发与应用方面,公司也较为领先,并已将该等技术应用于批量生产。
深耕汽车密封条行业近三十年,公司已在该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市场储备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分别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这一发展态势在2025年前三季度持续向好——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33.3万辆和243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3.3%和12.9%。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进一步强化,2024年销量达1286.59万辆,2015-2024年复合增长率高达50.18%;2025年前三季度产销分别完成1124.3万辆和1122.8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2%和34.9%,渗透率攀升至46.1%。新能源汽车的飞速发展为汽车密封条行业带来了新的增量空间。
随着汽车制造业竞争的日趋激烈,整车厂对供应商的行业经验也日益提高,是否具备为主流汽车整车厂提供配套服务的经验已成为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通过近三十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已成功成为中国本土汽车密封条行业龙头,拥有大众、通用、吉利、奇瑞、长安、上汽、北汽、广汽、比亚迪、伟巴斯特、
上汽通用五菱、滋荣等业内知名客户。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了有力的市场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良好储备,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储备。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及行业内的知名度,进而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优势,提高市场份额。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59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
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而使公司能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公司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落实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保障中小投资者
60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本人承诺未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控股股东关于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6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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