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30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23人
2025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
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7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2025年3月18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