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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华科技: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

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

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动态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充分体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统筹生产经营创

效、科技创新、合规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投资者沟通、资本运作、市值

管理工具使用等方面,系统化开展工作,夯实市值管理基础;

(三)科学性原则:依据市值管理的规律进行科学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

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和动态的过程,应当密切关

注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动态,常态化做好公司的市值管理;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履行承诺、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领导、经营层协同。公司各部门及下属

公司应当支持与配合市值管理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

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

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的经营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十一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长期持有本公司股份,保持本公司控

制权相对稳定,可以通过依法依规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坚持战略引领,立足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依法依规运用以下

方式提升公司价值:

(一)经营提升。公司应当以夯实价值创造基础、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为目标,持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提质增效,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兴增长动能,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业务市场地位,保障生产经营稳健有序运行,以高质量经营成效支撑公司长期价值稳步提升。

(二)资本运营。公司应当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目标,持续关注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机会,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充分发挥产业链协同优势,努力实现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持续提升。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为股东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股份回购。公司应当结合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投资者诉求

及公司市场表现变化等情况,充分评估并适时采取股份回购等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市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依法履行法定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在市场开发、科技创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价值信息。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依托投资者专

线、上证 e互动平台等渠道,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互动交流,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拓宽投资者交流渠道,提升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认同。

(七)ESG管理。公司应当将 ESG理念融入战略规划与经营管理,持续健

全 ESG治理体系,将 ESG关键绩效指标纳入内部考核评价,对标行业实践持续改善 ESG绩效和评级表现,高质量编制并发布年度 ESG报告,为投资者进行长期价值评估和投资决策提供 ESG参考。

(八)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五章 监测预警、应急措施及禁止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持续监测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资本市场表现相关指标及

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当相关指标明显偏离行业平均水平,或股价大幅波动时,应按资本市场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第十四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如

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报告有关情况。

(二)保持与监管部门沟通,按照监管要求,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三)做好资本市场应对相关准备工作,必要时以新闻稿、投资者说明会、媒体说明会等形式进行自愿性披露。

(四)采取必要的市值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

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第十四条“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况”,是指下列

情形之一:

1.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3.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以下无正文)江苏锡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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