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6证券简称:宏和科技公告编号:2026-01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含)5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二)投资期限及额度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含)50000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资金来源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募集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5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4858945股,发行价格为 40.01元人民币/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4606389.45元人民币,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13144054.72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1462334.73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2月5日止,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60022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会部负责组织实施。3、现金管理利息及收益对于前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可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的方式进行处置,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
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3、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
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投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含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