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1、2022年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 WuXi AppTec (HongKong) Limited 提供本
金不超过500000000美元的担保。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WuXi AppTec (HongKong) Limited 的担保余额为 500000000 美元,按 2022 年
12月30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后为人民
币3482300000元。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
2、2022年内,公司严格遵循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2022年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