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非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邀請或要約,亦非邀請訂立協議進行收購、購買或認購,且不可視為邀請提出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建議。
本公告不得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包括其領地及屬土,美國任何州及哥倫比亞特區)分發。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購買、認購或出售證券的任何建議或要約。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
權區的證券法登記。本公告所述證券會基於證券法S規例在美國境外發售及出售,而未根據證券法辦理登記或獲適用豁免登記的情況下不可在美國境內發售或出售。在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情況下,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公開發售。本公告或其所載資料並非索取金錢、證券或其他代價,而倘回應本公告或其所載資料而發出金錢、證券或其他代價亦不會獲接納。
WUXI APPTEC CO. LTD.*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59)
500000000美元於2025年到期之零息有擔保可轉換債券
轉換價調整(股份代號:5265)
茲提述(i)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0月8日及2024年10月21日有關(其中包括)發行500000000美元於2025年到期之零息
有擔保可轉換債券(「債券」)的公告;(ii)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3月26日的通函(「通函」)及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4月29日的投票結果公告(「投票結果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2024年利潤分配及2025年特別股息分派;及(iii)本公司日期為
2025年5月6日有關根據2024年利潤分配及2025年特別股息分派調整利潤分配總額的公告。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中所用詞彙與通函中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1–誠如通函、投票結果公告及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5月6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實施2024年利潤分配及2025年特別股息分派,當中涉及(i)每10股派發末期股息人民幣9.8169元(含稅)(共計人民幣2832309813.65元(含稅));及(ii)每10股派發
特別股息人民幣3.5000元(含稅)(共計人民幣1009797833.10元(含稅))。
根據債券的條款與條件,於轉換時所發行H股的價格(「轉換價」)會由於(其中包括)本公司資本分配而調整。因此,本公司宣佈債券轉換價會由於股東於
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批准2024年利潤分配及2025年特別股息分派而由每股H股
80.02港元(即初步轉換價)調整為每股H股78.28港元(「經調整轉換價」),自2025年5月24日(即緊隨確定H股股東獲得2024年利潤分配及2025年特別股息分派資格的記錄日期後之日)生效。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債券的所有其他條款維持不變。
假設所有債券按經調整轉換價轉換,則根據債券可轉換及發行的H股將由約
48522244股H股增至約49600792股H股,相當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H股
股本總額約12.81%,及因債券全數轉換而擴大後的本公司已發行H股股本總額約11.36%。倘債券於經調整轉換價生效後獲全數轉換,則可發行的額外1078548股H股將由本公司根據於2025年4月29日舉行的2024年股東週年大會所徵求及獲授的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
本公告亦是根據2024年10月21日本公司與花旗國際有限公司所訂立有關債券的信託契據給予債券持有人有關轉換價調整的通知。
–2–債券持有人如對應採取之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自行諮詢股票經紀、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承董事會命無錫藥明康德新藥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革博士香港,2025年5月23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革博士、陳民章博士、胡正國先生、楊青博士及張朝暉先生;非執行董事童小幪先生及吳亦兵博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盧韶華女士、俞衛博士、
張新博士、詹智玲女士及冷雪松先生。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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