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临2025-070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A股股份 543364675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18.211%。该等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已自
2021年5月10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发出的《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计划根据市场情况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股股份,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合计不超过59675143股。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公司 A股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合计不超过29837571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A股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公司 A股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合计不超过59675143股。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1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G&C IV Hong Kong Limite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04626051股
持股比例3.507%IPO 前取得:104626051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 G&C V Limite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73105843股
持股比例2.450%IPO前取得:73105843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 G&C VI Limite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43015795股
持股比例4.793%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43015795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
2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 G&C VII Limited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37853259股
持股比例1.269%IPO前取得:37853259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989792股
持股比例0.067%IPO 前取得:1989792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0971374股
持股比例0.368%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10971374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
3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0971374股
持股比例0.368%IPO前取得:10971374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989792股
持股比例0.067%IPO 前取得:1989792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29023445股
持股比例0.973%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29023445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
4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87074568股
持股比例2.918%IPO前取得:87074568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719200股
持股比例0.024%IPO 前取得:7192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180300股
持股比例0.040%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803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
5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34881982股
持股比例1.169%IPO前取得:34881982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014700股
持股比例0.034%IPO 前取得:10147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119200股
持股比例0.038%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192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
6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530100股
持股比例0.051%IPO 前取得:15301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150400股
持股比例0.039%IPO 前取得:11504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股东名称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147500股
持股比例0.038%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47500股 (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
7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数)
注:上述持股比例均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83757155股为基础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G&C IV Hong 104626051 3.507%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Kong Limited
G&C V Limited 73105843 2.450%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G&C VI Limited 143015795 4.793%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G&C VII 37853259 1.269%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Limited
嘉兴厚锦投资19897920.06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毅投资109713740.36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毓投资109713740.36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厚咨投资19897920.067%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宇民投资290234450.973%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宇祥投资870745682.91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8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厚菱投资7192000.02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溱投资11803000.04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燊投资348819821.169%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嵩投资10147000.03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尧投资11192000.03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雍投资15301000.05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辕投资11504000.039%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厚玥投资11475000.038%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54336467518.211%—
注1:上述持股比例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83757155股为基础计算。
9注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Ge Li(李革)、张朝晖、刘晓钟。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G&C IV Hong Kong Limited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49057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85%
合计不超过11490579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过:5745289股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490579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G&C V Limited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8028865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269%
合计不超过8028865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4014432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028865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G&C VI Limited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5706741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2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合计不超过15706741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
10量过:785337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706741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G&C VII Limited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157242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139%
合计不超过4157242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2078621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157242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厚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852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7%
合计不超过218529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109265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8529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厚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0493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0%
合计不超过1204934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02467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4934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厚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0493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0%
合计不超过1204934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02467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4934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厚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18529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7%
合计不超过218529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109265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18529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
12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宇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18750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107%
合计不超过3187506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1593753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87506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嘉兴宇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956298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321%
合计不超过9562983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4781492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562983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898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3%
合计不超过78986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39493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8986股
13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9627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
合计不超过129627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4813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9627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830921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128%
合计不超过3830921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1915461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830921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144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
14合计不超过111440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55720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1440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291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
合计不超过122916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1458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2916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6804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6%
合计不超过168044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84022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8044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15股东名称上海厚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634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
合计不超过126343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3171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6343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厚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2602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04%
合计不超过126024股,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63012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6024股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0日~2026年2月17日IPO 前取得(包括上市后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减持股份来源取得的股数)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注1: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按照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983757155股为基础计算。
注2:减持期间如遇实际控制人买卖股票的窗口期等限制,减持股东将在该窗口期等限制期间结束后开始减持股份或在该窗口期等限制期间停止减持股份。
注3: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16(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2、在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
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并完成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
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不存在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若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4、保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2%;
5、通过协议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保证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
股份总数的5%,采取协议方式减持后,导致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合并持股比例低于5%的,则在减持后6个月内共同继续遵守前述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的相关承诺;
176、如果法律法规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有新的规定,则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应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规则;
7、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应承担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因
本承诺函任一方违反本承诺函导致其他方承担法律责任,违反本承诺函的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减持股东发送给公司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系减持股东根据自身
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82025年10月30日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