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第9—12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283号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公司)管理层
编制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盛硅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合盛硅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合盛硅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合盛硅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第1页共12页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合盛硅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合盛硅业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三月六日
第2页共12页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0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自然人罗燚、罗烨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616557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36元,共计募集资金2499999993.72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499993.7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及发行文件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864307.17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94135686.55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71号)。
2.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自然人罗燚、罗烨栋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804136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79元,共计募集资金6999999973.56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995499973.5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股票登记费及发行文件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第3页共12页5779284.33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94220689.23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2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31日余额招商银行杭州西兴
573900278110333169907.06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9412007880180000196379506.51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慈溪支行
合计249413.57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招商银行杭州西兴支行账号为573900278110333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0月19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慈溪支行账号为94120078801800001963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0月28日注销。
2.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5年12月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备注31日余额中信银行嘉兴南湖
8110801012502612542459422.07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民生银行杭州湾新
638100504240000.00募集资金专户
区支行
合计699422.07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中信银行嘉兴南湖支行账号为8110801012502612542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4月17日注销;民生银行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为638100504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1月1日注销。
第4页共12页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为249413.5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为249442.71万元,差额29.14万元,存在差异系前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二)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为699422.0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为699566.18万元,差额144.11万元,存在差异系前次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为未形成独立实施项目,所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第5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83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9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83号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0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83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费方华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1页共12页本复印件仅供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283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彭香莲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