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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合盛硅业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260证券简称:合盛硅业公告编号:2026-03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被

摊薄即期回报的测算,是以分析主要财务指标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的变动为目的,是基于特定假设前提的测算,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也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承诺。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数据以相应定期报告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9月30日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

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期末总股本时,以截至本次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8220694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送红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发行上限354662082股(以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182206941股的30%测算),该数量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5、本次测算以公司2025年度经营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根据公司公告的

《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30000.00万元到-280000.00万元,取平均值-305000.00万元为预测值,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33000.00万元到-

283000.00万元,取平均值-308000.00万元为预测值;

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按照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与2025年持平;(2)公司2026年度实现盈亏平衡;(3)与2024年持平(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仅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如股权激励、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股票回购等其他会对公司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情形;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8、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2025年度/2025年12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预测)

项目

月31日(预测)发行前发行后

总股本(股)118220694111822069411536869023

本次发行数量(股)354662082

情况1: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5年持平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305000.00-305000.00-305000.00

的净利润(万元)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308000.00-308000.00-308000.00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58-2.58-1.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2.61-2.61-2.00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58-2.58-1.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2.61-2.61-2.00每股收益(元股)

情况2: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0,即盈亏平衡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305000.000.000.00

的净利润(万元)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308000.000.000.00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580.000.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2.610.000.00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580.0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2.610.000.00

每股收益(元/股)

情况3:假设公司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4年持平

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305000.00174047.66174047.66

的净利润(万元)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308000.00154047.28154047.28

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581.481.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2.611.311.00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581.481.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2.611.311.00

每股收益(元/股)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

此外,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

2025年度、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布局开展,符合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硅、有机硅及多晶硅等硅基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稳定的能源供给是保障公司工业硅、有机硅等核心产品生产线连续、平稳运行的关键。公司此前已经形成了热电联产的生产模式,在行业内形成了显著领先的成本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拟围绕主营业务进行的关键性能源配套建设,在既有热电联产模式的基础上,为主营业务提供稳定、经济的能源保障,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效应,是公司产业链一体化战略的重要支撑。同时,本次募投项目将采用低质煤炭分级转化清洁综合利用技术,显著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降低污染物排放,大幅提升机组的整体经济效益和环保性能,属于与主营业务具有显著协同整合效应的新技术。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人才结构化培训体系、人才多职业通道机制,建立管理团队职责明确、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团队;加快优化公司人才结构,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人才,形成良好的竞争意识和高效的工作环境。公司中、高层管理者已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能够有效确保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政策、市场变化和公司自身情况。

公司的人员储备能够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2、技术储备

公司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完整掌握了工业硅、有机硅及多晶硅全产业链生产的核心技术,生产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专门的研发团队,并建立了完整的研发流程。截至2025年末,公司取得授权专利738项,其中发明专利96项,主导或参与各类标准的制定或修改61项。

产品生产工艺方面,公司技术研发团队在提产提质、节能减排、智能制造、绿色生产等方面技术开发研究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行业内具备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此外,技术研发团队在补链、扩链、强链上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布局一系列新产品。

3、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将全部用于向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园供给电力、热力,有效填补公司能源供应缺口,减少外部能源供应波动对公司生产节奏的影响,不涉及市场方面的相关储备。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障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

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二)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激发全体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通过上述举措,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相关主体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一)控股股东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

履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以及本公司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二)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立国先生、罗燚女士、罗烨栋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切实履

行对上市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上市公司制定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当前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相关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

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

(1)在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3)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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